阿珠 发表于 2007-11-16 21:30

请教一下

今天,在教学生们学习除法的竖式计算时,竟然拿不准写竖式时是先写被除数,还是先写一撇一横,回办公室问问老师,大家都拿不准。请教一下各位老师,到底应该怎么写,有没有规定啊?

苦果唐 发表于 2007-11-16 21:49

呵呵,是没有国家标准.我的习惯是先写除数再写竖式,再是被除数.

澳澳 发表于 2007-11-16 22:33

应该没具体规定吧,据个人的习惯而定。

澳澳 发表于 2007-11-16 22:34

楼主在哪教书啊?

糖不甜 发表于 2007-11-17 00:19

我可以肯定先写一横一撇 呵呵 我念书的会子老师都是恩样写滴个

小开心 发表于 2007-11-17 06:06

先写除数再写竖式,再是被除数.

山野的风 发表于 2007-11-17 08:34

引用第1楼苦果唐于2007-11-16 21:49发表的 :
呵呵,是没有国家标准.我的习惯是先写除数再写竖式,再是被除数.
我也是

阿珠 发表于 2007-11-17 11:09

谢谢楼上几位,好像是各有各的写法呀!我一位年龄大一些的同事还是这样写的:先写被除数,然后写撇,表示除以,再写除数,最后写横表示等于号的意思,我感觉他写的也有道理。

城相识 发表于 2007-11-18 19:36

引用第4楼糖不甜于2007-11-17 00:19发表的 :
我可以肯定先写一横一撇 呵呵 我念书的会子老师都是恩样写滴个
我也这么写的

默耕 发表于 2007-11-18 19:37

哈哈,这还真的是个问题的问题。
我的书写习惯是,先写被除数,再写撇横,然后写除数。商应该是最后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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