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钱,想说爱你不容易(男同胞进来庆祝一下)
从6月29日至今,发布在江苏省政府法制网上的《江苏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改第一稿)》,其中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妇女有权了解配偶财产状况和经营状况,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此条款一出,引起了大家广泛关注。此条款究竟有多大现实意义?凭借这个法律武器,妇女们的权益真的能受到保障么?而男人存\"私房钱\"的目的又是什么?条款出台后,很多女性都在欢呼雀跃,仿佛女性的又一个春天来临了。在她们眼中,既然决定了要一生在一起,在经济上就应该\"襟怀坦白\",怎能\"犹抱琵琶半遮面\"?男性们对这个条款则不以为然,他们提出了质疑:法律规定妻子可以查丈夫的私房钱,那么根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是不是还要再出台个法律,规定丈夫也可以调查妻子的私房钱呢?从事媒体的李小姐的话很有代表性:从权利、法理和道德层面,男女平等虽然已是不争的事实,但在实际生活中,从整体上考量,女性在参与社会事务、创造社会价值方面的能力,还低于男性。如果大男人们硬要计较的话,是不是也要针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再设立一个男子权益保障法呢?
对待男人的私房钱,聪明的女人应该是心中有数,而不是随时准备戳穿他们的\"阴谋\"。男人既然没有破坏家庭安定团结局面的图谋,那就让他保持仅存的那点秘密好了。女人应该在一旁默默欣赏男人的小戏法,而不是走过去宣布他该收场了
私房钱,这可是许多男同胞的特权。前不久,我们在节目里就说过,江苏省将出台《〈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其中明文规定,妻子有权查看丈夫的“私房钱”,当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烈讨论。不过,昨天省人大对该《办法》进行审议时,最终还是将这个争议内容给删除了。
不知道这样的画面有没有出现在您的生活中。妻子到底有没有权利调查老公的私房钱,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昨天在对《江苏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审议时,删除了有关“在婚姻存续期间,妇女有权了解配偶财产状况和经营状况,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的内容。
法律界人士认为,“私房钱”也是夫妻俩的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除非是司法机关出于办案的需要,才有权向金融单位进行调查个人的存款状况。
此外,该办法草案中有关“婚内强奸”的表述也被删除。法律界人士表示,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有过性生活的义务,丈夫强迫妻子与其发生性行为,和我国刑法规定的强奸行为,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它和“私房钱”一样,只是违反伦理道德的行为,但不太适合写入有关妇女权益保障的法规。 我没私房钱,好苦哟! 夫妻之间,若到了要存私房钱的地步,寒~ AA制多好。平时各用各钱,花大钱时相互沟通下不就OK了,没必要那么麻烦 BOBO是该欢呼下~ 我也么私房钱,工资卡和外快全交给老婆!
赶明我也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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