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人 发表于 2007-9-11 22:41

我提一点小看法!

今天,我在家园闲逛,发现有许多的帖子里面包括帖名有许多的错别字,我又仔细看了我自己的帖子,也有许多的错别字.我想如果是用太湖话说的话有错别字情有可原,因为太湖话就是要找字来代替,但是如果用普通话说的话我认为就不能有错别字.
   虽然说的意思大家都理解,但是,网站毕竟是文化传播、是充分体现语言和文字的地方,连字都写错还怎么交流?让别地方的人看到我想不是太好,特别让我们的下一代看到,他们可能搞不懂到底该用哪个字,他们会说,我们的老师和爸爸妈妈在网上都这样写的.
   现在都是无纸化办公,可能大家写字的机会少了,我想不管怎么样,汉字我们还是不能丢.

你们认为呢???

朦胧 发表于 2007-9-11 22:50

支持楼主的建议!
我曾经提过除了水区,其他版块不讲方言,但是,论坛里统一要求比较难。

么么茶 发表于 2007-9-11 22:59

恩!不错支持下

风为谁止 发表于 2007-9-11 23:12

有错就改!经常检查!

天乐猪猪 发表于 2007-9-11 23:21

支持~~

thshi 发表于 2007-9-12 00:32

引用第1楼朦胧于2007-09-11 22:50发表的 :
支持楼主的建议!
我曾经提过除了水区,其他版块不讲方言,但是,论坛里统一要求比较难。
好象斑斑都没带头吧~

路桥人 发表于 2007-9-12 01:47

人人动手,从我做起!

错了就指正!

雪落下的声音 发表于 2007-9-12 02:16

(((~_~)))

江上渔夫 发表于 2007-9-12 07:02

引用第1楼朦胧于2007-09-11 22:50发表的 :
支持楼主的建议!
我曾经提过除了水区,其他版块不讲方言,但是,论坛里统一要求比较难。
这样合适!

小手冰凉 发表于 2007-9-12 07:46

我也这么认为,同时我也是错别字的制造商,与楼主共勉。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我提一点小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