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落下的声音 发表于 2007-8-26 08:45

同居男女,到底便宜了谁?

同居是怎么回事?这个不用额再作过多的解释吧!各位看客也知道。既然要同居,就得有同居的条件,没有条件怎么同居?首先得准备同居所用的房子吧?或租或借自然得由男的张罗了;有了房子还得有一些生活用品吧?也就说得起码有个所谓家的样子。要准备好这些就得有一定的资金,这部分资金相信大部分只能由男的出了,如果这些钱还指望让女孩赞助些那也太失男子汉的颜面了吧!想信这笔开支不会是个小数目,对于还处于求学阶段的学生来说一般并不容易,除非父母很有钱。为了同居开张可怜的男人不得不大放血,而女孩却可以不用操太多心的。到此可以说只搭好了一个同居所需的“窝”。>>>
有了同居所需的“窝”,并不代表可以撒着欢同居了。同居意味着准家庭生活的开始,就得为柴米油盐酱醋茶操心,这些在同居阶段,男的不多出些水好好表现能让女孩满意吗?没办法,谁让是男的呢?为了能与女孩上床,丧权辱国的什么条件这会都会答应的。哎!男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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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上渔夫 发表于 2007-8-26 09:04

自愿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吴哥 发表于 2007-8-26 09:07

LZ是男孩还是女孩,最好做女孩子

无梦 发表于 2007-8-26 09:22

各有得失吧.

agechen 发表于 2007-8-26 09:57

这些还要讨论

魔术师 发表于 2007-8-26 10:27

楼主的意思是:同居不可取!?

朦胧 发表于 2007-8-26 16:47

现在有些事港不雷了,个人认为不可取!

魔术师 发表于 2007-8-26 17:24

从LZ分析雷看,好像还是便宜了女人!因为分析滴一哈忒男人在同居之前所要准备的过程,而女人却支言片语,一句带过。

xiaohe 发表于 2007-8-26 17:31

没有谁便宜了谁..

因为相爱所以才走到一起!

朦胧 发表于 2007-8-26 17:31

现在有一种奇谈怪论,好象就是LZ罗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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