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w520153744 发表于 2007-8-13 07:39

小丑鱼 发表于 2007-8-13 16:58

楼主,你转贴也就算了,
不能把标题也改得无中生有啊,新安晚报上提到了这二位吗?

lw520153744 发表于 2007-8-14 01:52

lw520153744 发表于 2007-8-14 02:20

认真的雪 发表于 2007-8-14 02:24

遇事冷静点,像个大男人,别人说什么是别人,只要你觉得没错就行,没必要和别人争这个.
这里不是你想像中那样的,这里是太湖家园,不是跟你说过拉.不用指明都很清楚.

雅雨 发表于 2007-8-14 12:14

引用第2楼lw520153744于2007-08-14 01:52发表的 :


论坛难道不能转贴吗?如果不能可以不转好了.
论坛必须和新闻题目一样吗?如果必须要这样那就和新闻题目一样,包括政府网的题目一样,全部歌颂.
典型的护官派~~~悲哀~~~真想不到!!!!!!!!!!!!!!!!!!
.......

我想楼主应该尊重事实及尊重别人的隐私和名誉,没有必要也没有这个权利在这指名道姓谈论别人的

是非!

lw520153744 发表于 2007-8-14 12:21

阿风 发表于 2007-8-14 14:23

检察院有你说的那么好吗?好象有个别的检察官个人素质并不怎么样,只知道怎么样去显示自己的威风,连他们自己内部的人都看不惯了。捞钱才是他们的第一任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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