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 发表于 2007-8-6 19:17

太湖查处邮购假药案

日前,太湖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专项检查时,发现一卫生室偏僻角落的一纸箱内有大量标示为濮阳市神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41022686、批号为061211的新复方咳喘灵胶囊,细心的执法人员通过外观鉴别,发现此药品存在多处疑点。经进一步调查得知,该药品系当事人汇款邮购。执法人员立即启动药监、邮政联合打假机制,在邮政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查实当事人于2006年底从河南省台前县清水河王集388号汇款邮购药品“新复方咳喘灵胶囊”100瓶,货值1200元。
经发函至河南省药监局协查,该局辖区内无名称为“濮阳市神通药业有限公司”的药品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也系伪造,新复方咳喘灵胶囊为假药。目前,太湖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对该卫生室邮购假药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严厉查处。 (詹伟江 金永宏)

剩余值 发表于 2007-8-6 21:14

顶上去,呵呵.......

wcx311 发表于 2007-8-6 21:18

hao   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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