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bdq 发表于 2007-7-4 12:47

愤怒!

2006年5月21日凌晨,北京 四恶少在宣武区南新华街甲六十六号拆迁房内,发现在此处避雨的妇女丁某后,就想抢劫并殴打取乐。小玲和小梅 假装在嬉闹时碰到了丁某,然后4人寻衅殴打丁某,并索要钱财。在抢走丁某112元和小灵通1部后,他们分别 持木棍继续殴打丁某取乐,并胁迫丁某脱光衣服,长时间殴打丁某头面部和身体。其间,小军用打火机烧丁某的头 发和阴部,还和小梅、小威侮辱丁某。丁某因创伤失血性休克合并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
  4人中的双胞胎兄弟小几和小木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17年,另两名女孩阿捷和阿梅则分别获刑17年和9年。
判得太轻了!

sarah 发表于 2007-7-4 13:29

殷胜芳 发表于 2007-7-4 13:31

还是孩子啊
是什么惹的祸
"?

小手冰凉 发表于 2007-7-4 13:53

TMD 人渣中的极品

引火虫 发表于 2007-7-4 15:07

我呸!
每次看到这种事情就很激动,
中国太大了,
人太多了,
什么人都有,
像这些渣 就只会浪费粮食,
不如杀了炖骨头汤。

长沙土匪 发表于 2007-7-4 15:50

夏天的风 发表于 2007-7-4 17:05

还是严打好,搞一次能安定很久,呵呵……

cybdq 发表于 2007-7-4 17:21

最好能关50年 并且没有任何减刑的机会!

下一个奇迹 发表于 2007-7-4 22:08

心理变态啊...太没人道了...

超懒族 发表于 2007-7-4 23:54

心里变态吧...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