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鱼 发表于 2007-3-21 15:20

月舞影 发表于 2007-3-21 15:23

呵呵,这事情我也做过,开始是有点惭愧,现在没觉得什么了~

舒秀桃 发表于 2007-3-21 15:32

换种方式就不可以吗?

魏生 发表于 2007-3-21 15:33

没有什么去感叹的,生活就是这样子,忘掉不要紧的东西,做要紧的事情!

雅雨 发表于 2007-3-21 15:43

楼主的兴致还挺好的!

你不知道有人会伤心吗?

逍遥舟 发表于 2007-3-21 16:02

社会也就这样,有的人灯红酒绿,纸醉金迷;有的人渴求帮助,望眼欲穿;有的人环我中心,漠不他问......
没办法,社会不是天平.

粉红猪 发表于 2007-3-21 17:52

酒场逢知己,楼主一定恨之太晚?

剩余值 发表于 2007-3-22 08:07

呵呵。。。。。男人最古老的消愁方式吧!

马仔 发表于 2007-3-22 08:13

只要能让自己开心,玩什么都不重要

小丑鱼 发表于 2007-3-22 09:22

引用第8楼马仔于2007-03-22 08:13发表的 :
只要能让自己开心,玩什么都不重要


仔仔终于说了句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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