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々陈 发表于 2007-3-12 15:09

哈哈  过瘾啊

好险呀,你于2007年03月01日 09点03分,被平凡在娱乐中心,打劫了30 金钱,幸好,由于他太不走运,逃跑时不小心撞到警察叔叔,给逮住了,追还了你的钱,让你虚惊一场!

马仔 发表于 2007-3-12 15:21

30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呵

我々陈 发表于 2007-3-12 16:10

不是钱 的问题 是他每次打劫都给抓了 哈哈

马仔 发表于 2007-3-12 16:11

引用第2楼我々陈于2007-03-12 16:10发表的 :
不是钱 的问题 是他每次打劫都给抓了 哈哈


难道有什么招术吗?

米老鼠 发表于 2007-3-12 17:33

真是过瘾,楼主放那么多钱在身边,有引诱别人犯罪的嫌疑哦.

定理五 发表于 2007-3-12 17:43

赶紧把我的钱藏起来~

ロ圭ロ靠 发表于 2007-3-12 19:33

还以为是怎么了呢

光辉岁月 发表于 2007-3-13 15:54

对我已经没什么吸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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