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错位分!
分手不需要理由,自己感觉!
1、你整天不知道打扮自己,搞得象个黄脸婆,分。
2、你整天就知道达扮自己,搞得象个狐狸精似的,分。
整天弄得邋遢邋遢,分手
没有爱心,不尊重老人,分手
没男子汉气慨,分手,
过马路时拉着我闯红灯,分手
比我还没主见,分手
过马路时非要遵守交通规则,哪怕路上一个人也没有,分手。
整天把家里搞得非常整齐,有洁癖的,分手。
女强人角色,分手。
老是强权注意,分手。
我以为以上均属各人自身的观点,
恋爱中的兄弟姐妹们:
不要盲目仿效;
不要因别人的意见而左右自己;
最主要的要明白自己需要什么类型就OK!
不适合,不能磨合就分手!
还有因误会分的
听你们这么一说,我算是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