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武 发表于 2007-3-22 15:00

成立合法组织势在必行,做大做好需要管理,也需要经营。
手续复杂点也请在太湖的爱心人士多多费心。
我个人不反对从款项中抽取合理的运作费用。
即便还没有合法组织,是否成立基金管理小组?既减轻组织者工作负担,又免除部分人的质疑。
打造太湖爱心品牌,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另外,希望对提出异议的朋友宽容一点,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个人赞成你的观点!

    发表于 2007-3-28 23:14

太湖万岁!!

洪良栋 发表于 2007-3-29 08:32

永不言败的猫 发表于 2007-3-29 10:22

谢谢各位对爱心小屋的关注,也希望大家能多为小屋的发展提些建设性的意见,我们一起努力加油。

168 发表于 2008-7-31 14:21

顶下子,这是个好主意~~~~`````

永不言败的猫 发表于 2008-7-31 17:30

成立一个有合法身份的太湖家园助学民间团体是我们太湖家园所有爱心人士的梦想,但是此事比较复杂也比较难办,从前年我们就和老大在考虑这个事情,也去打听了各方面的消息,可是人家说了,首期就是要个几十万的固定帐户,后期还有许多复杂的手续,对于我们这样的民间组织是比较难办到的。我想只要有爱心,什么形式都不重要。或许有人对我们怀疑过什么,猜测过什么,我们都问心无愧,太阳老大是最应该接受勋章的人,他的爱心是默默无闻的,也是实际有效的。只要心中有爱,我们在哪都能播下种子,爱心的口号应该是:播下爱心种子,传递爱心精神,让我们每个人都有一颗有爱的心。

168 发表于 2008-8-1 20:01

爱心的口号应该是:播下爱心种子,传递爱心精神,让我们每个人都有一颗有爱的心。

无梦 发表于 2008-8-2 00:26

打造太湖爱心品牌,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另外,希望对提出异议的朋友宽容一点,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一网打尽 发表于 2008-8-3 09:57

顶下子,这是个好主意

和谐大酒店 发表于 2008-8-3 20:40

顶一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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