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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一个县(市)财政发展得好,省财政将每年奖励1000万元的发展基金。”12月15日,省财政厅主持召开财政强县专家评审会,20个县参与评审,角逐“财政强县发展奖”名额,省财政将对符合财政强县发展奖的县(市)每年奖励1000万元。
此次参与评审的有长丰、肥东、凤台等20个县(市),来自省委政策研究室、省人大财经委、国税、地税等部门的专家,对这20个县的“十一五”财政发展目标、保障措施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财政强县发展奖不仅奖励到县,还奖励到人。”省财政厅有关部门透露,奖金由县(市)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主要用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还可以按照总额的3%,即30万元来奖励领导班子成员和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单位、个人。
根据规定,获得1000万元发展基金的县(市)必须同时满足4个条件:
财政总收入年均增幅不低于15%;
到2010年,财政总收入规模达到或超过10亿元;
每年税收收入增幅均不低于财政总收入增幅;
财政收入真实合法。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有了这4个条件,那些县(市)想得到这1000万元发展基金也不轻松。“截至今年11月,淮南市凤台县财政总收入突破10亿元,成为我省历史上第一个财政收入10亿元县。但对于我省一些条件较好的其他强县来说,达到这一目标仍需付出很大的努力。”
为了确保财政收入的真实性,省财政厅每年将组织专门力量对获奖县(市)进行核查。对弄虚作假,骗取省财政奖励资金的县(市),一经查实,一律扣回所得奖励资金并,同时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今后年度的考核奖励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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