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的烟丝 发表于 2006-10-14 12:38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干它一场,怕什么?
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

我主沉浮 发表于 2006-10-14 12:40

引用第20楼燃烧的烟丝于2006-10-14 12:38发表的“”: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干它一场,怕什么?
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


不要叫公主去打架坏小孩你就知道打架 不对的哦 你旁边抽烟去呵呵

taihulao 发表于 2006-10-14 12:41

再次支持公主!

我主沉浮 发表于 2006-10-14 12:42

引用第22楼taihulao于2006-10-14 12:41发表的“”:
再次支持公主!


你给公主什么建议啊?说出来 很感兴趣听听你的主张

taihulao 发表于 2006-10-14 12:44

看13楼与15楼的!

我主沉浮 发表于 2006-10-14 12:46

引用第24楼taihulao于2006-10-14 12:44发表的“”:
看13楼与15楼的!


13楼说打
15楼说忍

你说公主该听你哪一句呢 呵呵

么么茶 发表于 2006-10-14 12:48

引用第17楼我的生活于2006-10-14 12:35发表的“”:
我已经忍到极限了,现在是忍无可忍
忍多了别人不是以为你工作卖力
是以为你好惹
现在我完全才一打杂的了
你说我还要继续保持低调吗
.......


其实在外给别人打工就是这样!那有那么完美的事..生气是没有毕要的,
到后来吃亏的还是自己其实有些事你不愿意做可以在平时和他们谈话中开玩笑的时候提下 说下
WC????如果你看到脏了不清理下吗??

燃烧的烟丝 发表于 2006-10-14 12:49

引用第21楼我主沉浮于2006-10-14 12:40发表的“”:

不要叫公主去打架坏小孩你就知道打架 不对的哦 你旁边抽烟去呵呵

干它一场不是说去打架,是让她去讲道理去,论理..........
以德服人~~

taihulao 发表于 2006-10-14 12:51

引用第25楼我主沉浮于2006-10-14 12:46发表的“”:



13楼说打
15楼说忍
.......
你就再看几遍吧!

我的生活 发表于 2006-10-14 12:52

反正我是不会忍下去了
有理服人吧
如果他们真的愿意以小失大
那我无话可说
如果觉得有没有我无关紧要
那么我可以走人
但是一切必须按规章制度来办事
如果是有报复的手段在里面我可要用正当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了
他们不怕公司的声誉不好
我一个员工还怕什么
大不了是没了工作
工作没了可以找
一个企业连最基本的名声都保不了
那可就算是失败了不少
看谁更能玩得起
关键是我有理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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