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丑鱼 发表于 2006-9-17 21:24

引用第36楼随风倒于2006-09-16 12:18发表的“”:
我是被小丑鱼给伤了`````5555


啊?倒倒?为迪我伤多恩?
么会子的事?

小丑鱼 发表于 2006-9-17 21:30

引用第47楼蜚短流长于2006-09-17 17:57发表的“”:
而且有时候大家都是不认识的人,有缘才能够聚在一起,说得上来的就多说几句,说不上来的就少说或者是不说。何必非要搞得好象自己的权力大过天似的,也不就是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罢了,拿着鸡毛当令箭,其实有时候这样做也不就为了讨好部分MM罢了,其实不知道这么做反而适得其反,让她们更觉得无主见,也只是个听女人话的奴颜婢膝的人而已!请原谅我说话的直接,无办法,改不了,不管能不能接受,我都要说一下。


不明白阁下的意思。
群有群法,村有村规,
我向管理员了解过情况,
阁下如果不是在村里与女同胞胡言乱语,我想是没人会踢你的。

1869 发表于 2006-9-17 22:53

真的吗?热闹啊....

杨柳岸 发表于 2006-9-17 23:16

呵呵,蜚短流长,看你的名就知道你是个什么角色,何必咄咄逼人呢?如果你觉得你委屈了,那我可以放你进来,让村民委员会评评理再踢你也不迟!

意流行 发表于 2006-9-18 06:55

呵呵。在线的人多 可有话说的少

城相识 发表于 2006-9-18 13:15

好好上网,天天聊天,布准草

嘻哈哈 发表于 2006-9-18 14:25

引用第53楼杨柳岸于2006-09-17 23:16发表的“”:
呵呵,蜚短流长,看你的名就知道你是个什么角色,何必咄咄逼人呢?如果你觉得你委屈了,那我可以放你进来,让村民委员会评评理再踢你也不迟!
蜚短流长,看你的名就知道你是个什么角色,。。。这位老兄我觉得你不应该用一个网名就把一个人形容了

嘻哈哈 发表于 2006-9-18 15:01

引用第47楼蜚短流长于2006-09-17 17:57发表的“”:
而且有时候大家都是不认识的人,有缘才能够聚在一起,说得上来的就多说几句,说不上来的就少说或者是不说。何必非要搞得好象自己的权力大过天似的,也不就是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罢了,拿着鸡毛当令箭,其实有时候这样做也不就为了讨好部分MM罢了,其实不知道这么做反而适得其反,让她们更觉得无主见,也只是个听女人话的奴颜婢膝的人而已!请原谅我说话的直接,无办法,改不了,不管能不能接受,我都要说一下。
我觉得这位老兄多的也不是全没有道理的,以前我在说书村呆过的。
有个别管理员的做法让人有点难以接受。有的时候人说错话也是难免的,你们就能保证不会说错一句话吗?不必要动不动就踢人,可以先给予警告或是别的方式交流下。再犯的话可以按群规处理。一句话叫,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无规矩不成方圆。群也是一样的,如果你们做到了我没有任何意义可以提出。
希望那个群能有所改变,如果那位管理员还是为了个人利益去动不动就踢人的话,那样那个群也毫无意义了,也不是为每一位老乡提供交流的平台了,而是个人利益。还是那样的话我个人认为说书村的名字可以改了。

意流行 发表于 2006-9-18 15:09

引用第57楼嘻哈哈于2006-09-18 15:01发表的“”:

我觉得这位老兄多的也不是全没有道理的,以前我在说书村呆过的。
有个别管理员的做法让人有点难以接受。有的时候人说错话也是难免的,你们就能保证不会说错一句话吗?不必要动不动就踢人,可以先给予警告或是别的方式交流下。再犯的话可以按群规处理。一句话叫,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无规矩不成方圆。群也是一样的,如果你们做到了我没有任何意义可以提出。
希望那个群能有所改变,如果那位管理员还是为了个人利益去动不动就踢人的话,那样那个群也毫无意义了,也不是为每一位老乡提供交流的平台了,而是个人利益。还是那样的话我个人认为说书村的名字可以改了。
哎我被T N回了

嘻哈哈 发表于 2006-9-18 15:55

楼上老兄现在没被踢吧。呵呵~~~~~~`!不过我还好没被踢过,只是看不惯就退出来哦。
哎~~`么得办法。谁叫人家在里面有权有势呢。
心好哥哥真有眼光吧,找了那么好的下属多敬岗啊。真佩服心好哥哥,下次看到他一定叫他好好奖励下,忽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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