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丫头 发表于 2006-9-13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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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瞧 发表于 2006-9-13 10:28

给他(她)打个电话或QQ下嘛!哈哈
   

    -----我是这样的

汪太医 发表于 2006-9-13 10:31

承受不住也得受。不然两个人有一个人放弃自己目前的事业投奔另一方,不现实啊。
第一,电话、网络天天见,信件/情书什么的偶尔一为之。
第二,把收入贡献给铁路、公路、民航。
第三,努力工作,转移注意力。
第四,对朋友和家人多下心思。

海啸 发表于 2006-9-13 11:57

呵呵还是尽量不要分开。

zhou025 发表于 2006-9-13 13:15

为了生活,为了理想,为了拥有一个美好的明天,
我们远走他乡,
和心爱的人分隔两地,
我们不想这样,但又不得不如此……

共烛西窗烛!为了明天,加油!

飘伊人 发表于 2006-9-13 15:39

努力的人才会得到幸福!

洪会娟 发表于 2006-9-13 15:45

久别胜新婚! 离别是为了下次最好的相逢!

傻丫头 发表于 2006-9-13 17:07

    或许是害怕承认吧

梦寒 发表于 2006-9-13 17:45

楼主!
你可曾问过自己
你追求的是什么?
你内心的那份不确定
是你想要的太多.

说的不对,欢迎来扁!

shuee 发表于 2006-9-13 17:55

这个问题..........我回答不了////真的很难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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