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耕
发表于 2006-9-1 20:57
情何以堪。
我主沉浮
发表于 2006-9-1 21:29
可怜的孩子
159
发表于 2006-9-2 10:40
引用第11楼我主沉浮于2006-09-01 21:29发表的“”:
可怜的孩子
可怜那
哎
一方
发表于 2006-9-2 11:24
太湖街上乱放的狗也要管好,到出事就迟了,我真不懂,为什么有人总是到出事后才后悔,可迟到的悔有什么用,不能再害人害已了
一方
发表于 2006-9-2 11:25
还有相关部门,难道国家养着你们,就是在出事后再去执政吗
当我遇上你
发表于 2006-9-2 12:54
我见到狗就烦
梦里花开
发表于 2006-9-2 13:00
骇人听闻!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