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贴
此贴敬送:冰哥、小雨姐、TV叔、thhome……另:和家园里的朋友道别一下。
至于那些讨厌我和我讨厌的人,请别在后面跟贴了,谢谢。跟了只会让我觉得更讨厌。
也许我的性格决定我的语言。当然这是我的个人问题,但是我不会去改我的性格,因为我喜欢律师这一职
业,而做为律师,就应该做到仗义直言,不畏权势,不屈利欲。
既然不合众,那就不毕惹得别人诧异的目光,甩甩头,大方的走开。
不过,提醒家园的朋友,穿新装的皇帝最终还是被那个纯洁的小孩指出,呵呵……
好了,冰哥、小雨姐、TV叔,谢谢你们这么久对我的照顾,还有在我伤感时候对我的鼓励,谢谢你们!
现在的我已经不像从前了,活得很洒脱,也想得开。
冰哥,请你取消掉我的版主资格吧,我不会再进来了。 有那么严重吗?
何苦~~ 网络是虚拟社区,有些事情不必当真 林海别冲动,用不着这样啊 楼主太冲动了吧.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3">呵呵。青春期综合症。年轻气盛,情有可缘。 </font></p><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3">不过,反正你也不来了,看不到我说你。我可以尽管骂你。</font> </p> 引用第2楼陈文华于2006-07-22 21:00发表的“”:
网络是虚拟社区,有些事情不必当真 引用第2楼陈文华于2006-07-22 21:00发表的“”:
有些事情不必当真 不要这样吗!!! 狂汗一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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