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人生。 发表于 2017-5-21 22:12

又要集资了

要求村民集资修复水毁道路是合法吗?求正!!!

xuzhsh 发表于 2017-5-21 22:19

自己路自己走。

我就看看 发表于 2017-5-21 22:22

我就看看 发表于 2017-5-22 05:52

致管理员么意思啊!上个世纪是有集资,现在听说过集资一词吗?屏帖是何意思?理由?

龙熙 发表于 2017-5-22 07:54

xuzhsh 发表于 2017-5-21 22:19
自己路自己走。

回复的有水平

执笔画情 发表于 2017-5-22 08:48

路在脚下;不要问路在何方?

浅笑苏容 发表于 2017-5-22 14:43

新华书店新开手机卖场招人,销售若干,移动受理一名,欢迎咨询

沈亮 发表于 2017-5-22 19:54

如果是国道和省道就不用的

宋子辛 发表于 2017-5-23 13:42

难道县道要集资吗?   难怪城江桥被大水冲垮一年有余还是无修复的迹像这也是二世世纪的二一一省道啊

江南风 发表于 2017-5-23 21:07

政府部门的事情搞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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