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话实说一为兴业生活广场点赞
昨晚看到家园网上《兴太生活广场霸王条款》的帖子,今天即去兑卡,工作人员热情接待,即时办理,兑换了等额面值的购物卷。我随后去商场选购了大米、水果、食品及日用品,加上装商品的大方便袋,总计110元,抵付一张10元购物卷,实付现金100元。感到兴业广场还是言而有信,值得信赖。 在当今激烈竞争的商品市场,商场如同战场,变化无常,此起彼伏,常有倒闭、歇业的店铺。原来的“金润万家'”本来开得好好的,在抗洪救灾中还献爱心,向灾区捐送物资。也搞过优恵、庆典及演出活动,囗碑不错!可是在某天下午,抡购和封门,说倒闭就倒了,说是什么资金链断了,还留下巨额债务,更害了购买了“购物卡”的顾客。有人说,“如果是兴太超市向您卖的卡或劵,要求您按1∶9的比例去消费您完全可以认定兴太超市是霸王条款,并且可以依法维权。但现在事实是您的债务人是原金润万家超市,您有权持卡去起诉金润万家超市。从法律层面上讲兴太超市是在金润万家停业后再承租新昌工贸公司的场地经营超市业务,完全没有义务承担这笔债务。现兴太超市考虑本县群众的利益受损,主动承担了这本不该承担的债务,反倒被误认为是霸王,觉得兴太超市有些冤枉”。我是赞同这一观点的。 我们恃卡顾客是受了损失,也极不方便,以后吸取教训,不要随意办卡,谨防再次上当,这次就拣一点,是一点吧,好在“购物卷”上注明,此卷仅限2018年3月31曰前使用,至今还有一年多有效期,慢慢用吧! 虽然有“一种促销手段”,"就是一个圈套"之嫌。但我认为商业不易,兴太超市承担了这本不该承担的债务,顾及本县群众的损失,我还是要为他们点赞!今天使用的购物卷
兴太代言人{:mocs_5:} 不会去兴太兑卡,更不去兴太消费一分钱。为了十元,我要付出一百元,多可笶。 原超市购物券收回干啥,个人感觉这个,,,
【原超市购物券收回干啥,个人感觉这个,,,】,不解其中味,您说呢? 兴业广场的兑卡通告: 被耍
冤大头一个,还点赞 真会算计,要买一千块钱的东西,才抵一百,还在限定时间内必须用完真佩服背后出谋划策的那个人,高明的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