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说是霸王条款,他毕竟是在承担前任倒闭企业的欠账,他完全可以不去做这样的事,你说呢?
长河派送广告 发表于 2017-3-13 23:32
不要说是霸王条款,他毕竟是在承担前任倒闭企业的欠账,他完全可以不去做这样的事,你说呢?
我觉得这种券对消费者没有任何意义!只是他们的一种促销手段。
返券实际上就是一个圈套。
十足的霸王条款!
禅宗故里 发表于 2017-3-14 10:06
十足的霸王条款!
如果是兴太超市向您卖的卡或劵,要求您按1∶9的比例去消费您完全可以认定兴太超市是霸王条款,并且可以依法维权。但现在事实是您的债务人是原金润万家超市,您有权持卡去起诉金润万家超市。从法律层面上讲兴太超市是在金润万家停业后再承租新昌工贸公司的场地经营超市业务,完全没有义务承担这笔债务。现兴太超市考虑本县群众的利益受损,主动承担了这本不该承担的债务,反倒被误认为是霸王,本人觉得兴太超市有些冤枉。个人观点,欢迎讨论,拒绝人身攻击。
没有省油的灯。觉得55搭配好一些。
实际上那里面的商品比其他超市价格都贵……,
什么叫做霸王条款霸王条款是在享受服务之前不知道条款内容,并且在知晓内容之后就无法拒绝条款生效的条款叫做霸王条款这个超市明确写的清清楚楚,在你进场消费之前就已经写清楚条款内容,你可以选择让条款生效也就是按照这个条款进行消费,也可以选择不消费。这如何称为霸王条款。
太湖龙山 发表于 2017-3-14 12:13
如果是兴太超市向您卖的卡或劵,要求您按1∶9的比例去消费您完全可以认定兴太超市是霸王条款,并且可以依 ...
我们只是可惜的小老百姓,不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也可以说是欲投无门。但兴太生活广场涉足了这个烂摊子,一定是有利可投的。我只能这样兑换方式让我们很失望。我是不会去兑的,也不会到兴太生活消费一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