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家园网报 发表于 2016-12-9 22:53

“微信”需谨慎 “仙人跳”系列敲诈案告破

2016年11月26日中午,舒某某来晋熙所报案称:其在太湖县龙山路“1+1”快捷宾馆被人敲诈了。经查:2016年11月24日下午,舒某某通过微信添加了一微信名为“夏日彩虹”的女子为好友。26日上午,舒某某和“夏日彩虹”约好开房。随后,舒在晋熙镇龙山路“1+1”快捷宾馆开了一个钟点房,房间号为301,后“夏日彩虹”到了该301房间。随后又有三名男子来到301,其中一男子称“夏日彩虹”是其老婆,且三男子对舒某某进行殴打,殴打之后三名男子威胁逼迫舒某某打出一万元的欠条,欠条债主为陈某。三名男子离开时还将舒某某车内舒的身份证、行车证和驾驶证副本拿走,并逼迫舒某某在11月26日下午三点之前将一万元交清。该案系典型的“仙人跳”敲诈勒索案件,社会影响恶劣。民警立即向所领导报告情况,并在刑侦大队的支持下,根据舒某某写的欠条这一线索,快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在数小时内将涉案犯罪嫌疑人刘某、陈某、张某、吴某抓获归案。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在铁证面前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在侦查过程中,办案民警发现,刘某等人在2016年10月份以同样的方式敲诈勒索朱某某五万六千元现金,另一涉案人员金某也被抓获归案,并追回被害人损失五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陈某、张某、吴某、金某已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该案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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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风雨 发表于 2016-12-10 09:19

仙人跳{:mocs_2:}

余心乐 发表于 2016-12-10 11:05

不作死,就不会死。敲诈者该死,但受害者或该。

王中 发表于 2016-12-12 18:16

狗咬的,自找的,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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