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人在太湖 发表于 2016-11-11 08:04

“中石化仪长原油管道复线工程太湖段”腐败多

“中石化仪长原油管道复线工程太湖段”腐败多 一、国家重点工程违规层层转包该工程建设项目是国家“十二五”重点工程,安徽省“861”重点项目,其业主是中国石化集团管道储运公司。2015年6月4日该工程太湖段开工,其业主代表是皖西分部,承包人是中石化第五建设有限公司,太湖段分包人是金昌石化,该公司法人代表是石海臣。 金昌石化将太湖2B段工程转包给了安徽申达公司,实际施工方为河南新郑市的靳平安。 据了解,像这样把国家重点工程层层转包,是违规的。二、金昌石化恶行惹事端靳平安的2B机组在施工过程中,开挖河道6条(其中2条河道是合同外工程),其流沙、沼泽产生了很大的工作量(很多为合同外工作量)靳平安启用了大型挖掘机11台,外运毛石140车,黄土354车,石渣253车,产生了大量的人工工资。金昌石化法人代表石海臣撕毁与靳平安签订的施工合同,用黑恶势力驱赶靳平安的施工队伍,强行调用其它人员入场施工,并拒绝与靳平安结清工程款。尽管靳平安垫付了200多万元,但仍欠农民工工资91万元,欠宋红兵的回填土方费35.238万元,郑徐明的挖机租赁费61万元,曹卫林、刘道中的管道运输费6.56万元,方勇的吊车费11.6万元,汪平的15.6万元,翟海文5.6万元,等等,合计226.598万元,造成靳平安施工队伍及其他工人无法撤离,部分被欠工资或工程款人员与金昌石化发生冲突,严重影响工程进度,亦使靳平安损失严重,引发当地社会混乱,其责任应全部归咎于金昌石化。三、金昌石化买凶暴打施工方靳平安的施工人员2016年8月初,靳平安的施工队伍被迫停工后,石海臣收买了三名来自于河南的少林寺弟子作为打手,专门对付靳平安的施工队伍。2014年8月24日,靳平安施工队的李江伟去工地现场找石海臣,欲对其恶意强迫停工要求其做出合理解释,跟随李江伟前去的,有靳国安、李江飞等人。李江伟话还没有说落音,石海臣的三个打手,将李江伟、靳国安、李江飞等三人打伤。有人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但凶手一直逍遥法外。四、太湖县政府有关部门偏袒金昌石化矛盾产生后,太湖县政府有关部门,撇开安徽申达公司和靳平安,听信金昌石化一面之辞,于2016年10月14日,做出严重侵犯安徽申达公司和靳平安权利的《关于中石化仪长复线太湖段工程纠纷的调处意见》。根据该意见,金昌石化向新仓镇政府汇款227万元,作为支付给靳平安所欠工人工资、机械租赁费、材料费等工程款,由新仓镇政府代管,这与金昌石化应付给靳平安的工程款尚有很大差额,实际上,根据靳平安提供的结算清单,金昌石化欠靳平安工程款为546.6745万元。该意见明确金昌石化继续施工,申达公司和靳平安等方面不得阻碍,这实际上充当了金昌石化的保护伞。金昌石化和申达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真实合法有效,申达公司和靳平安依据该合同在太湖段施工完全符合法律规定,金昌石化单方撕毁合同驱赶靳平安的施工队伍,严重违法,也是引发矛盾的根源所在。太湖县政府有关部门无视事实情况,以维护国家重点工程的名义,要求合同施工方申达公司和靳平安离开施工现场,是极其错误的。另外,该调处意见对工程款的处理也十分荒谬。将227万元的工程款汇入新仓镇政府,不能及时支付给农民工和有关施工人员,后果严重。事实上,太湖县政府有关部门无权对上述由谁施工,以及工程款处置等问题做出决定,除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五、面临问题及建议 按照太湖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当事人共同签署的《关于中石化仪长复线太湖段工程纠纷的调处意见》,已汇入新仓镇政府的227万元的工程款,必须待新仓段施工全部结束,申达公司与金昌石化工程结算认定后,办完相关手续,由新仓镇政府和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监督工人工资的兑现,新仓镇政府协调处理本镇内应付工程款的落实。在未取得金昌石化的付款手续前,新仓镇政府不得向申达公司或者其他任何人支付上述款项。227万元工程款在新仓镇政府搁置,不能尽快发放给民工和其他当事人,各方矛盾不仅不能解决,反而进一步矛盾进一步恶化,工程施工搁浅。建议有关方面查清该工程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腐败问题,依法严惩相关责任人,敦促金昌石化与申达公司或靳平安尽快结算工程款项,让民工和其他人员迅速得到应得利益。 2B段实际施工人:靳平安2016年10月30日联系电话:13289900000 附录:金昌石化欠实际施工方靳平安工程款数额及计算依据1. 合同外工程欠款361.3万(依据金昌石化确认并向中石化五公司报的工程量,按市政工程计算标准计算);2. 合同外仪器使用及人工费2.3745万(经金昌石化代表丁同部、李子正签字确认);3. 合同内欠款20万元(按实际完成合同量的95%计算并已扣除税金后的数字);4. 停工误工损失123.4万元(依据实际发生额);5. 金昌石化使用靳平安的机械设备的费用29.6万元(经金昌石化代表李子正签字确认);6. 靳平安向金昌石化交纳的工程保证金10万元。 合计:546.6745万元 发:太湖县新仓镇政府、太湖县公安局、太湖县人民政府朱小兵县长、中共太湖县委程志翔书记、太湖县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太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庆市信访局、安徽省信访局、中国石化集团管道储运公司、中石化第五建设有限公司、国家信访局等。

美达摄影 发表于 2016-11-11 09:12

应该慎重处理

宇宙abaab9 发表于 2016-11-11 13:19

找省纪委和中纪委

395070396 发表于 2016-11-11 17:44

这种道德败坏公司,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政府部门的不做为也令人寒心。

样样都好 发表于 2016-11-11 18:03

这种道德败坏公司,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周游世界 发表于 2016-11-11 18:32

工程层层转包,是做豆腐渣工程的原因之一。这个,,,,呵呵。你当初为什么没举报?

平头百姓啊 发表于 2016-11-12 18:12

是否有其它问题,这社会打得过去吗! 法理难容啊!

江南风 发表于 2016-11-16 21:13

该好好的查一查,这种道德败坏的公司法人代表就不应该给工程它们做,让它们永久性进入合同失信黑名单

龙熙 发表于 2016-11-18 10:37

依法处理,契约精神。

清瘦的猪 发表于 2016-11-21 17:53

黑吃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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