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zhuai
发表于 2006-5-10 21:21
小村夜话
发表于 2006-5-10 22:31
理由不充分,不予以考虑!
么么茶
发表于 2006-5-10 22:42
哎....怎么又这样佬.....
梦呓一生
发表于 2006-5-10 22:48
才作几天版主...望君三思
梦呓一生
发表于 2006-5-10 22:49
还想说什么..你这样做..唉..还是三思吧
舒秀桃
发表于 2006-5-11 13:30
才几天呀,这么快要辞,讲不过去吧。
boy
发表于 2006-5-11 15:21
楼主不要辞嘛。
云上波涛
发表于 2006-5-11 15:26
不要轻言辞职,搞得大家都很沉重。有事可以请假,也不用一天到晚泡在家园,有空过来转转即可。
thtv
发表于 2006-5-11 15:49
可见定版主应该慎重,不要某人推荐版主,后面跟几个不负责任的赞成帖子就同意。玩几天,不想玩了就发个辞职帖子走人。这样就不好了。我绝对不是说楼主哦,只不过借事说事而已。
小丑鱼
发表于 2006-5-11 22:55
可以先请假呀.
楼主说得小丑鱼都有点儿动摇了.
这段时间我来得也特少,实在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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