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旧之声音 发表于 2016-1-13 20:39

应该说,这不是天灾,可看做人祸。

七色光 发表于 2016-1-13 20:51

砚田无稅 发表于 2016-1-13 17:44
天灾人祸后,最反感的是歌功颂德式的语言报道。应该追责,为什么超载?为什么不穿救生衣?从县到水产局、渔 ...

讲的对,应很好地追究其有关部门的责任,对遇难者家属应有一个很好的交待,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加强安全管理监督,美丽的花亭湖名声在外,要让人们有安全感,吸引力,这次事故负面影响很大,怎样挽救人们看法,希望有关领导和部门应有所改进措施和方法。安全管理放到首位!

样样都好 发表于 2016-1-14 08:17

亡羊补牢,灾后妨范,但愿是最后一次事故,

太湖家园网 发表于 2016-1-14 13:51

元月13日,花亭湖“1.11”渔艇翻沉事故继续开展失踪人员搜寻工作。副县长李加生现场指挥船只、专业队伍开展搜寻。江苏盐城东宇水下工程有限公司专业打捞队12日晚抵达事发现场。
   13日7时,由12人组成的专业打捞队伍携带水下探测仪器按照预定方案开始工作。在现场,江苏盐城东宇水下工程有限公司打捞队队长胡胜雨告诉记者,虽然目前是使用最先进的水下探测仪,但由于水深接近35米,水温较低,加上水下地形复杂,潜水员体力消耗大,给搜寻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上午10时许,翻沉快艇已经被找到,相应工作继续展开。
【来源:太湖新闻网】

冷冬 发表于 2016-1-15 15:05

为死者默哀,安全第一,听说快艇超载超重,里面有许多鱼,只希望能早点找到另一位,老天保佑!

富阳人家 发表于 2016-1-16 14:53

一起忽视安全的特大事故

在水伊人 发表于 2016-1-18 09:12

安全生产和城市安全管理要警钟长鸣。各级各部门要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懈怠思想,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意识。

在水伊人 发表于 2016-1-18 09:44

前几年和这一次的事故对花亭湖负面影响很大,希望相关领导引起重视。为保障花亭湖旅游观光安全,个人建议海事局和相关部门及时对旅游船只进行安检,检查船员安全知识和实际操作水平,对不合格船员实施违法记分,严禁证书不全、配员不足、管理混乱、安全技术状况差的船舶“带病”开航,重点对花亭湖旅游站点进行巡查,禁止在恶劣气象情况下冒险航行。要求游船公司必须在显著位置悬挂相关警告牌,防止旅客过多集中在船头、一舷、顶层甲板等情况的发生。对于旅游船舶非法载客等行为,旅客可拨打电话举报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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