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惠民还是害民
本帖最后由 小范 于 2016-1-3 16:48 编辑在赤百(赤土岭-百里)的公路改造中,在罗溪医院对面段在设计和施工中出现一些不合理的现象,给沿路村名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而在和施工方交涉中却得不到任何的答复和解决。可说是强盗逻辑在影响着当事者的心里,句句回应你去找上级部门,不知道哪级主管部门能给沿路居民带来福音。 在现在以法律为准绳的当今社会,具有产权的房屋竟然可以随便强拆,在现在以惠民,为民办事的大好环境尽然还有如此官僚主义,简直是令人费解。
事实请看图片1范良尔,范良聘家门前修路挖下去3米
而此房子后面是高山开辟出来的高坝,见图片:
门前开挖下去门口只剩不到2米
就是路修好啦,也没有路回家,进出不便,而且最主要的是屋前很深达3米,屋后高达十几米的高坝,只能说已经是彻底的危房,不可以住人。到如今都没人给出合理解释和赔偿。
希望有关部门放下架子,在给老百姓办好事的同时不要不顾周边居民的影响,不要做丢啦西瓜又害芝麻的事情,把实惠落到实处,为民做事实。
口序:范良尔,刘翠娥
整理:小范
修大路,毁小路。关键给民留活路。
图文并茂,事实就是如此,望引起有关领导和部门重视,切实地尽快解决问题........., 修路是造福百姓的好事,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要妥善协调处理好。 为人民服务!一定要方方面面都要考虑清楚!才是共产党的作风!把人民群众的利用放在一边不为人民群众着想的干部就要打下去!拿起苍蝇拍都来拍这些苍蝇不能让他飞走了…… 为政绩,为利益,管你百姓生与死?
我也是罗溪人,现在太湖到罗溪在修路,请问各级领导们,在修路之前是否该考虑道路两侧居民的生活?是否该考虑车辆的正常通行?不要只顾自己利益而忽视了老百姓的生存! 这样房子没办法住了?当官的呢?找政府,乡里不行就县里,县里不行就市里,你懂的…… 正所谓民不聊生。 你这后面的所谓高坝明显不是修路挖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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