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解决现住房问题
我们是还待改制的太湖县木竹公司(国企)员工,房改以来木竹公司先后售房三次,公司领导及管理人员均先后在新城区购有庭院式楼房共计30余户。同时公司某些领导违规违法将公司公款建房,出售给非本单位工作人员谋取私利,导致本单位职工无法购买和享受应有福利,部分弱势群体(退休、遗属、下岗职工)仍然住在老城木竹公司70-80年代所建平房,根据咨询有关政府部门,查询有关文件,我们符合皖证(2004)17号文件第4条第1款规定,要求购买现住老平房,以便有老来有个栖身之处,但公司及林业局领导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诿,不愿处理此事,置我们这些弱势群体的诉求于不顾。希望太湖县有关政府部门能帮助维护我们弱势群体的利益,让我们合理合法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将那些违法用权置百姓利益不顾、中饱私囊的少数领导绳之以法。
找证据举报他们。 正在收集有关证据 真是无法无天,要有真凭实据,可集体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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