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帖必回 发表于 2015-9-8 08:50

装一副十几万的门就能叫文明小区么?小区的人从此就能文明了么?一副那样的门要十几万么?百度里找找去看看那样门要多少钱?有一副好门不用还加一副门的这个动作,就能证明是完成了创建文明小区的任务么?连最基本的创建文明小区的含意都没搞清楚啊?物业老板怎么不把门安在自己家小区去?他所在的小区可一个门都没有啊?

益州牧 发表于 2015-9-8 09:24

没经过业主们同意,你就是在人家门口用金子铺路都不行!你阳光物业公司想创建文明小区,凭什么要业主花钱给你撑面子?!想创建文明小区你先把绿化率达标再讲!可惜小区不多的绿化带又被你私自拆了改建车位收费挣钱去了,你阳光物业能不能干点人干的事情?!

舟帆 发表于 2015-9-8 11:03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阿梦 发表于 2015-9-8 15:59

物业如果晚上不供电,该作为的不作为,那业主们联合起来不要交物业费了,换一家物业!

舟帆 发表于 2015-9-8 19:38

本帖最后由 舟帆 于 2015-9-8 19:44 编辑

       作为太湖论坛和新仓论坛的版主,我几乎每天都要浏览家园网的帖子,我回帖比较谨慎,我也很少回帖,因为有些事我不太了解所以我就没有必要跟风。这个帖子我也浏览了好几天,好几次,今天无意中的一个电话让我大吃一惊。
       被打伤的妇女竟然是我们屋场的宗亲,他们夫妇二人几年前入住宏泰花园小区。以前在我们200多人口屋场上生活了20来年,多少年来,与我们屋场里无论是大人孩子都没有红过脸,更别说吵架纠纷。他们搬出去这些年,屋场上无论谁家有红白喜事都会打电话邀请他们回来聚聚。就是这样一对贤良的夫妇,竟然被打了!而且是在政府官员集聚的县城里被打!在一个口口声声创建文明城市的县城里被打!被所谓为他们服务的物业管理者所打!
      愤慨的同时我有些茫然,这样一个连对女人都动手的企业是怎么招标进来的?到底是什么性质的企业?我们所谓的正义在哪里?我们所谓的法治.文明又在哪里?
      该物业公司将会在漫长的岁月里与宏泰花园的业主们朝夕相处,武力难道是解决问题的方式?退一万步讲,即便你能暂时让业主们屈服,但你无法征服他们的精神,情感和内心。我也希望有关职能部门为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的大局,妥善处理此事,严惩组织打人的人员和打人凶手。
      人间正道是沧桑,任何邪恶势力最终见不得光明,尤其是在这法制,网络发达的今天。“人民必胜,正义必胜”!

成大佬 发表于 2015-9-8 21:19

舟帆版主你好,太湖论坛改微信登录,很不方面,我几次都没有登上,能不能还原原来的版本,继续用QQ登录,谢谢。

谁把谁当真 发表于 2015-9-8 22:25

严惩组织打人的人员和打人凶手

舟帆 发表于 2015-9-9 08:41

成大佬 发表于 2015-9-8 21:19
舟帆版主你好,太湖论坛改微信登录,很不方面,我几次都没有登上,能不能还原原来的版本,继续用QQ登录, ...

这种现象已经导致许多网友无法登录太湖论坛,请原来使用QQ登录的网友,及时和信息中心胡主任联系,请他修改.重置密码即可登录。胡主任电话13955633556.

糖三藏 发表于 2015-9-9 10:15

和平必胜,正义必胜,人民必胜!!!!

石天晴 发表于 2015-9-10 15:54

太湖也有這麼多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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