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尘有你 发表于 2015-8-30 19:52

期待着寺前镇党委政府出来发声了

天天都快乐 发表于 2015-8-30 21:51

哟喜,米西米西!!

巍然 发表于 2015-8-30 22:16

版主能否把此贴删除,看这动机不纯,又想讹人钱财的无端实名举报恶心哳

巍然 发表于 2015-8-30 22:19

我的发言我负责 发表于 2015-8-29 11:15
天涯,百度贴吧、澎湃新闻发帖。人民网等很多网站都在密切关注、

县长就是县长,讹人钱财,得样滴钱别人想都不管想

巍然 发表于 2015-8-30 22:34

刘华君你好,北京可能没有你要的效果,去联合国呀,别的国家法律和中国不一样

柳下惠 发表于 2015-8-30 23:50

          建设用地如果连续空闲两年,应予收回。本案中所谓的浙江商人到底是哪一年拿的地?如果超过期限,政府未收回,是严重失职。
          本案中的刘生浩本人有所耳闻,不是好鸟,不知寺前镇政府为何与此人有如此的勾连。而好事者刘华,看过他发的帖子,也算不得好鸟。既然都不是好鸟,政府就由着他们的性子去吧。恶人遇到恶人磨,我们就看看戏就行了。
         感觉寺前有了这帮人,够热闹的。论坛也够热闹的。

我的发言我负责 发表于 2015-8-31 11:18

巍然 发表于 2015-8-30 22:19
县长就是县长,讹人钱财,得样滴钱别人想都不管想

希望你说话不要乱说本人不要钱什么县长。如果真是县长那估记?????????????????

我的发言我负责 发表于 2015-8-31 11:22

巍然 发表于 2015-8-30 22:34
刘华君你好,北京可能没有你要的效果,去联合国呀,别的国家法律和中国不一样

请这位网友注意下素质。这种称呼是日本孙子的称呼?请不要?????????????

我的发言我负责 发表于 2015-8-31 11:28

本帖最后由 我的发言我负责 于 2015-9-7 22:38 编辑

天涯,百度贴吧、澎湃新闻发帖。人民网等很多网站都在密切关注

我的发言我负责 发表于 2015-9-3 14:35

这就是社会,这也是社会,这就叫社会,叫你要适应社会,不要去改变社会,这就当今社会
页: 1 2 3 4 5 [6] 7 8 9
查看完整版本: 安徽太湖公安机关徇私枉法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