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家园网 发表于 2015-7-31 08:42

太湖县一财政副所长挪用公款242万 沉迷赌博陷囹圄

   2015年7月27日,太湖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黎某涉嫌犯挪用公款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席上的黎某流下了忏悔的泪水,用颤抖的声音表达着自己的感悟:“尊敬的法官,我是一个主动走上法庭的罪犯,深知自己的罪行不可饶恕,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他出生于一个地道的农民家庭,但却靠着自己的双手不断努力,凭借出色的业务能力,从一名普通的办事员被提拔为财政所的副所长。然而,是什么让曾经表面风光的他成了如今的阶下囚呢?千里之堤,毁于蚁穴。黎某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与其赌博成瘾密不可分,因为沉迷于赌博无法自拔,他竟然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黎某在担任副所长期间,负责管理、拨付两项财政专项资金,并且保管所有的印鉴,转账支票亦由他本人办理。于是他通过私自开具转账支票的方式先后31次将国家财政资金专户中的项目资金转至其本人或他人银行账户,挪用公款数额高达242万余元,全部用于赌博和偿还赌债。在幡然醒悟后,黎某虽曾陆续归还了部分被挪用的公款,但至案发时,仍有167万余元未归还。
    他在忏悔书中是这样剖析自己的:“短短不到两年的时间,就已经万劫不复。赌博的过程短暂而剧烈,往往一朝觉悟,已深陷其中。一念的率性而为……而今一无所有;身犯重罪,外负巨债,我愧对国家和组织,愧对亲人和朋友。”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透过黎某挪用公款赌博的案例,当给我们鸣响警钟,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和深刻反思。
    近年来,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赌博而滋生腐败的现象屡屡发生。通过本案审理不难发现,财务人员因参与赌博而走上挪用公款的犯罪道路,固然与其自身好赌有关,但也与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单位财务管理混乱、缺乏监督不无关系。单位要加强法制教育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对岗位风险进行有效防控。在大力推进反腐倡廉的今天,我们要培养高尚的情操,洁身自好,自觉远离赌博。

cxm苗 发表于 2015-7-31 09:15

那还了得,挪用那么钱,天呐,胆子也太大了吧,狠太狠了,如果钱还在紧紧是挪用还要办些,如果连本都找不着,那家人也不得安宁!·

同桐龙 发表于 2015-7-31 09:31

挪用那么钱,天呐,胆子也太大了吧.不会是赌的吧?????

舒老师 发表于 2015-7-31 09:36

本帖最后由 舒老师 于 2015-7-31 09:41 编辑

好糊涂!这人是怎么了!好可怕!幸而我从来不沾赌博的边。
242万元,我一个农村教师要用60年才能还清,我今年50多岁了,到还清赌债时,就是110多岁。你会说,60年都不涨工资吗?别忘了,这里也没有计算242万元的利息!如果计算利息,我就万寿无疆了。


余晓松 发表于 2015-7-31 10:07

同桐龙 发表于 2015-7-31 09:31
挪用那么钱,天呐,胆子也太大了吧.不会是赌的吧?????

你没有看 内容啊

砚田无稅 发表于 2015-7-31 10:20

在太湖如此豪赌,哪些部门该为此负责???禁赌令执行如何???

春天兰草 发表于 2015-7-31 10:27

如果还不能引起政府重视,步后尘的还有不少人

◆小鱼儿◆ 发表于 2015-7-31 10:34

赌博害死人,这要顺藤摸瓜也能逮到不少人。

风无聊 发表于 2015-7-31 10:38

四个字:杀一儆百!

勿忘心安 发表于 2015-7-31 16:41

顺藤摸瓜,这么多钱输给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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