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南岸 发表于 2015-7-5 11:37

省道S211太湖县城至望江段纳入一级路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4号代表(议案)建议的答复
李权生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将省道S211太湖县城至望江段纳入一级路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将S211太湖至望江段纳入十三五一级公路建设项目,形成合安九城际铁路太湖站至望江县城快速通道”的建议体现了综合交通的理念,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对我市“十三五”交通规划编制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我们将结合望江县政府的意见,在“十三五”规划中统筹考虑。 目前,我省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实行“省市县共建”模式。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皖政〔2010〕44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投融资政策促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29号)要求,市、县政府为干线公路建设责任主体,负责组建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前期工作以及征地拆迁、工程实施、建设资金筹集等工作;省级相关部门负责干线公路建设行业管理,并按标准定额安排补助资金。目前,安庆城区辐射到县(市)政府所在地的一级公路,即G206安庆至桐城、S332安庆至望江、S228安庆至枞阳三条一级公路由市政府牵头实施,其余项目均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关于S211太湖至望江段一级公路建设项目,我们建议望江县密切关注合安九客运专线的前期工作和建设进展情况,跟踪太湖高铁站选址方案。根据望江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综合交通体系的要求和地方政府的财力情况,适时启动项目前期工作,组织项目实施。 作为市级交通主管部门,我们将积极争取该项目列入省、市“十三五”交通发展规划,并视该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省交通运输厅的有关要求,适时把本项目列入建设计划,并积极协调省交通运输厅落实部、省补助资金。 最后,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也请您继续给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2015年5月30日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市人民政府督查办。
承办单位联系人:朱天臣         电话:0556-5510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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