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风的鹰 发表于 2015-7-3 09:09
这话说得太“任性”,也不合规。
个人觉得花亭湖管理要付相对应的责任,人家游泳的知道湖里的水有多深吗?有人提醒吗?溺水的那时为何没花亭湖救援人来救,等过了那么久才来那么多人,都是马后炮。
珍爱生命,远离溺水
珍爱生命:(
警钟长鸣!
这个真怪不了花亭湖管理局……个人意识要提高吧。
水火无情,远离!
假期临近,希望各位家长一定要在家监管孩子,钱挣的再多也是过普通生活。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家长作为第一监护人应该尽义务,政府要做到是:按法监管不尽义务的家长。贵州小孩喝药死亡事件,让政府官员受到处罚。如果政府尽到督查义务,是不应该担责的。
糖三藏 发表于 2015-7-3 11:39
这个真怪不了花亭湖管理局……个人意识要提高吧。
高中生不算年纪大也不算年纪小,花亭湖属于旅游景点,夏天越来越热,会有更多人去那里玩,他们除了自身意识的话,难道花亭湖管理局不能做任何防范,就怪溺水者意识低死了活该?管理局在安全范围方面防范薄弱,连安全提醒标识都少的可怜。
天下 发表于 2015-7-3 10:02
如果可以。建议你来当花亭湖管理单位的一把手!问题不能解决的时候,其实换位思考是最佳的选择,死者已矣 ...
只要解决才是最佳方案,那来的那么多换位呢,管理是直接管理,类似的问题每年都有,真的不应该。责任是落实,如不是逃避。
背风的鹰 发表于 2015-7-3 09:09
这话说得太“任性”,也不合规。
每年在同一单位管理处,出现同样的事故,合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