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晰雨 发表于 2015-8-27 07:24

关于网名反映刘生浩违法开办采石场的情况说明(一)关于刘生浩违法开办采石场的情况说明安徽路桥公司因承建赤百公路升级改造(一期)工程,于2014年利用位于寺前镇安仓村境内一处废弃采石场的空闲地进行来石加工(来石的来源是修路开挖的剩余石头)。为此该公司在工程动工前已向县经信委、国土局、安监局、公路局、交通局汇报。上述部门经研究同意路桥公司利用修路余石在此进行碎石加工,同时要求加工的石子,必须用于该处公路建设,不得对社会上其他单位和个人出售。我们根据了解,路桥公司在此处废弃采石场内并未对老矿进行开山爆破,利用余石加工的碎石也未向社会上出售。至于帖中反映加工的石子质量问题,有专门的监理、质检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专业鉴定。(二)关于采石场破碎机进料口边上的丰田越野车被损坏事情的说明因安徽路桥公司因建设赤百公路升级改造一期工程,利用寺前法庭前一处废弃空闲地建临时混泥土搅拌站。(该块空闲地部分属浙江商人拥有,浙江商人系刘华引进至寺前投资房地产开发)。因该搅拌站未与刘华进行协商便占用了原浙江商人开发的金碧小区部分闲置地基。2015年6月9日,刘华将自己的一辆丰田越野车(皖HH4858)堵在安仓村废弃采石场的余石加工进料口,赤百公路一期改造被迫停工。经寺前派出所协调,当天刘华将车移开,2015年6月11日,刘华再次将越野车堵在石料加工场进料口,6月24日,寺前镇政府组织派出所、司法所将双方安排在司法所开展警民联调,刘华提出要赔偿款10万元,因项目部当时向农户租用的空地每亩价格是5000元每年,金碧小区的空闲地面积约一亩,项目部认为10万元价高,未同意。刘华将车堵在原地一直持续到7月21日,严重影响了赤百路一期工程改造,因吴斌延误工期一天,县交运局将处罚2万元,所以吴斌一直向县交通、公路、公安等部门反映,请求处理未果,7月21日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吴斌让人将车移开,加工碎石。两天后刘华将车又堵回原处。2015年8月9日,寺前村民刘海林将刘华的车移到石料加工场外,8月17日刘华将越野车驾驶到石料加工的进料口。8月20日,刘华的越野车被项目部工作人员移开。刘华的越野车每次被移开寺前派出所出警都拍摄了照片,刘华的越野车移开过程中损失的证据正在收集,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之中。刘华将车堵在石料加工场进料口期间,寺前镇政府、派出所多次要求刘华将车移开,不要影响工程进度,要求刘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能强行阻挠施工。没有任何包庇纵容和徇私枉法行为。(三)关于侵占国有土地建搅拌站情况说明2014年刘生浩承建寺前镇政府大院硬化及附属工程,在县政府收储的一块空闲地上建临时混凝土搅拌站,已报国土及相关部门备案,镇政府也责成刘生浩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要求其承诺工程完工后及时拆除所有设备。现工程即将完工,刘声浩承诺在8月底之前拆走设备,恢复土地原貌。(四)关于侵吞浙商财产问题情况说明安徽路桥公司因建设赤百公路升级改造一期工程建设,于2014年利用寺前法庭前一处废弃空闲地建临时混泥土搅拌站。该公司在使用前已与所在组相关农户签订了临时占地协议,同时取得了法庭的理解、支持。因该搅拌站未予刘华进行协商便占用了原浙江商人开发的金碧小区部分闲置地基,后刘华多次用车封堵搅拌站道路。经镇政府协调责令路桥公司在5天之内清除该空闲地基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工程用料。赤百线升级改造一期工程已近完工,搅拌站的地磅和磅房已经拆除,近期将拆除搅拌机。施工方表示整个工程完工后将尽快拆除路段上的所有设备,对工地进行清场,确保公路畅通。寺前镇党委、政府诚挚欢迎各界媒体朋友来实地调查、走访,了解事情真相,还原事情原委,实事求是予以报道。                                  寺前镇党政办公室                                 2015年8月26日

封狼居胥 发表于 2015-8-27 11:23

楼主想干什么,有什么目的,明眼人一看就知,无非是索要所谓赔偿款,10万元未免太黑心了吧。本人多次去佛图寺路过寺前法庭那儿,好像山边那块开发的地基,至少有10年没动了吧,空闲的地基能有多大啊。家乡道路建设临时占用,又不会耽误你什么事,不要说为家乡做什么贡献,也不能如此三番五次为个人私利把家乡抹黑吧!寺前有你不太平!!

如影随行 发表于 2015-8-27 13:04

据了解发言人也不什么好鸟!

啸正然 发表于 2015-8-28 08:21

文中这位先生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还是个问题,你也说了向有关部门反映了情况,想必正在调查中,至于你所说的“黑幕揭秘”,似乎也没有揭秘吧!你一个寺前人这么折腾家门口的事,特别是误导舆论,以致网友们不明真相都把矛头指向寺前政府,这是你蓄谋已久的吧!作为一个寺前人,我觉得这些年寺前政府为我们老百姓做的不少i啊!农村五保低保发放、投保办理,这些都是发生在我家人身边的事,包括现在的赤百线修路,都是好事啊!我想我们广大网名一定要分清是非,不能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

我的发言我负责 发表于 2015-8-28 14:27

位于寺前镇义安村程家屋的西冲水库出险加固项目,是由刘生浩承建,据说工程质量不合格,两次验收都不合格。政府将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工程给这种腐败分子承包施工,是官商勾结。

我的发言我负责 发表于 2015-8-29 11:17

天涯,百度贴吧、澎湃新闻发帖。人民网等很多网站都在密切关注、

我的发言我负责 发表于 2015-8-30 11:02

安徽省太湖县国土资源局

太国土资函35号

关于举报“太湖县寺前镇刘生浩非法开办
采石场等问题”的回复

刘华同志:
2015年6月15日,接到你反映“太湖县寺前镇刘生浩非法开办采石场等问题”的信访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大队会同寺前国土所、矿管办进行核查,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举报“非法开采矿山”问题
经查,刘传久开办的“太湖县寺前镇利民采石场”有效期限为三年,自2009年12月11日至2012年12月11日止,2012年12月25日太湖县国土资源局依法注销该采石场的《采矿许可证》(太国土资127号),后该采石场停止开采。目前在废弃矿区范围内堆放了大量的块石,并进行碎石加工。经调查了解,该加工点是由赤百线升级改造工程项目部一工区出资建设并进行石料加工,附属于交通工程。因赤百线升级改造工程系县政府重点建设工程,该加工点是根据2014年7月24日由县经信委主持,国土、公安、安监、寺前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参加的协调会议精神,为服务道路建设而设立的,所有块石来源于赤百公路改造废弃石料,加工后用于该公路的建设,通过现场察看,未发现开采已废弃的利民采石场矿区内的石料。依据国土部《关于开山凿石、采挖砂、石、土等矿产资源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函190号)文件精神:“建设单位因工程施工而动用砂、石、土,但不将其投入流通领域以获取矿产品营利为目的,或就地采挖砂、石、土用于公益性建设的,不办理采矿许可证,不缴纳资源补偿费”的规定,该石料加工点可以设立,不办理采矿许可证,不缴纳资源补偿费。该加工点加工的石料均用于赤百线升级改造工程,通过多方走访、询问调查,目前没有证据显示投入流通领域。
二、举报“在政府防汛储备用地上建搅拌站”问题
经调查,该宗地于2008年经太湖县国土资源局收储国有,交由寺前镇政府管理,后寺前镇人民政府同意刘生浩临时借用该宗地新建搅拌站用于建设镇办公大楼及广场,临时使用期满后刘生浩未及时归还,现我局已立案查处,责令其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三、举报“非法开发房地产”问题
经调查走访,目前没有发现刘生浩有非法开发房地产的行为。
感谢你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其他意见,请与我局矿管办联系,联系电话4189735。

太湖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8月5日

汪成节 发表于 2015-8-30 11:31

本帖最后由 汪成节 于 2015-8-30 11:40 编辑

寺前镇问题不断,有很多与政府自身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对此总是躲闪、逃避,网友联想到是不是与腐败、与官商勾结有关,这也符合常理。
作为基层政府,提高美誉度、信誉度,成为值得百姓信赖的政府的唯一方法,是勇敢面对一切问题,敢于承担责任,敢于向自己开刀。
刘华等网友愿意相信,寺前镇党委、政府有勇气、有决心、有能力,会用切实的行动解决有关信访问题,寺前镇肯定在不远的未来有一个和谐、富饶、美丽的明天!

我的发言我负责 发表于 2015-8-31 11:25

本帖最后由 我的发言我负责 于 2015-9-7 22:49 编辑

天涯,百度贴吧、澎湃新闻发帖。

我的发言我负责 发表于 2015-8-31 11:28

本帖最后由 我的发言我负责 于 2015-9-7 22:50 编辑

天涯,百度贴吧、澎湃新闻发帖。人民网等很多网站都在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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