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里人02 发表于 2015-6-25 12:23

选派干部一心只扑在建村部上,五月十五日大水把千人吃水的自来水冲毁了,村官没一个人问事,党的群众路线是这么学的吗?选派干部是为群众着想吗?

山里人02 发表于 2015-6-25 12:31

村部也不是完全反对,但是大竹村面临很多急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解决基础建设。路和水,现在一千多人吃着河里的污浊水,难道就不能同时进行吗?

山里人02 发表于 2015-6-25 12:34

能投入一百多万资金建村部,就不能用几万元钱抢修水井。

山里人02 发表于 2015-6-25 12:57

省下派干部是很纯朴的,素质也高。能在这样的山沟里扎根不容易的,但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鼻子被一些老奸巨滑的两委人员牵着了。怎办?恶人难斗地头蛇。

柳下惠 发表于 2015-6-25 13:41

山里人02 发表于 2015-6-25 12:12
农田,为建房可以改成地,这是国家规定的吗??

有这规定,只要做到了占补平衡。也就是规划了一块建设用地,再在其他地方规划一块面积相等的基本农田即可。

山里人02 发表于 2015-6-25 14:58

立有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牌子也可以啊!但是老百姓建房,动了工,都被停了啊,一百个不许,

灵魂在微笑 发表于 2015-6-27 18:52

基本农田地方上有权利修编?????好像基本农田每一寸土地只有国务院有这个权利吧。搞大了,地方上都要倒霉,胆子不小,为了做屋就把基本农田修编

阿成 发表于 2015-6-28 08:38

下派干部作为一个外乡人,吃住在村,吃苦耐劳;多方筹资,谋划发展;家乡人应加强团结,维护一个好的发展环境。发展需要时间,遇事需要冷静,不要败坏了当地的形象,寒了一个省里下派干部的心。

雪地里的饿狼 发表于 2015-6-28 11:23

   从以上帖子可以看出,百里镇大竹村建村部大楼还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1、基本农田保护区是不允许随便建房的;2、国家限制五年以内停建一切楼堂馆所的规定好像还没过期限。建村部是一大好事、也是一大喜事,但要把好事做好,免得民怨沸腾,那样就远离初衷了。

山里人02 发表于 2015-6-28 13:17

大竹村两委还考虑到形象呢?什么叫形象。老百姓要的是实在,有条好路走,有口好水喝,目前被大水冲毁的自来水快两个月了,无人过问,这就是大竹的形象,老百姓急需要解决的要时间,建村部不需要时间。大竹村多次进驻下派干部,绩效在那里?为什么还是百里的落后村。大竹村越帮扶越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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