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星板材搬迁非得财政买单?
近期林星板材污染的帖子看了不少,都是说要政府出钱迁走,可我就不明白了,一个污染超标的企业为什么不能整改关停,非得要政府出钱迁走,太湖县财政真的很富裕?太湖县钱多的没地方花的话,那县医院,小学,中学的工程进度咋这么慢?还有农村的道路硬化工程也是迟迟解决不了,把太湖县少得可怜的那点财政钱,用到一个违法企业的关停上,你们这些人心里过意得去? 其实我们的要求很简单,就是让林星立即停止放毒气,至于搬与不搬,是否影响文博园和县城整体形象也管不了 楼主说的有道理。支持! 惊鸿如月 发表于 2015-4-23 11:37楼主说的有道理。支持!
谢谢你,骂政府不作为可以,但是像么些人说的那样,要政府拿财政钱去给一个环境违法企业买单,我是不敢苟同。
楼主,看到你说话感觉好搞笑的说,没脑子的人说的小孩子话。 个人认为不应该财政买单,支持楼主!对于污染企业,完全可以按新的环保法办事,不达标,关停整改,当局如果政治清明,自身清廉,还用得着和一个污染企业谈判,假设林星板材通过环评,随时经得起环境执法检查,也不用和政府谈判! 你知道假如林星真的拆迁,需要多少拆迁款?林星的这块地通过拍卖又是多少?政府财政的钱不用在老百姓身上你觉得用在什么地方合适? 本帖最后由 蹲在墙角画圈圈 于 2015-4-23 16:08 编辑
岁月如刀 发表于 2015-4-23 15:13
你知道假如林星真的拆迁,需要多少拆迁款?林星的这块地通过拍卖又是多少?政府财政的钱不用在老百姓身上你 ...
有一说一 发表于 2015-4-23 13:43
楼主,看到你说话感觉好搞笑的说,没脑子的人说的小孩子话。
你认为像你这样分析可好?
政府只关心棺材和火化,有钱捞,政府出钱搬, 完了工厂在给给政府分红!!!个人愚见!拥有最终解释权!:l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