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蕲春一家4口误食亚硝酸盐 两名幼童死亡
这是转自于蕲春论坛的一则帖子:关于我县八里办事处三人误食亚硝酸盐中毒事件情况的说明
2015年1月14日下午,我县八里湖办事处良种大队4组妇女刘文娟(28岁)及其儿子李俊杰(3岁)、外孙李俊予(5岁)误食亚硝酸盐中毒。
经调查,患者刘文娟婆婆刘月娇,晚上5点半,她在家中用西红柿炒鸡蛋时,因家中食用盐用完,用丈夫李全陆购买的用于腌制酸菜的半匙亚硝酸盐当作食用盐炒西红柿炒蛋;2个孩子和刘文娟均食用了西红柿炒蛋,其中2个孩子食用相对较多,刘文娟食用较少;约10分钟后,发生中毒症状,症状为先是呕吐,后口唇紫绀,呼吸困难,于是立即送往八里湖卫生院抢救,后又经120转往县医院急诊科急救;途中,李俊杰死亡,李俊予有微弱呼吸心跳,经急救无效死亡,刘文娟经抢救,转入消化内科继续治疗。
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徐和木书记、赵少莲县长安排分管食品药品工作的副县长王立新同志亲赴现场处置,相关单位参与救治和处置。并采取如下措施:
1、全力抢救伤者,确保不再发生人员伤亡;
2、食药监局负责向县政府、市局汇报,并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和知识普及工作;
3、卫计局、卫监局、疾控中心负责取样,调查原因;
4、八里湖办事处负责村民心里疏导安抚和善后事宜处置工作。
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后续情况再进一步向社会公开。
[编者语]
这是刚刚在八里发生的一起令人痛心的事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向社会公开。
政府不再遮掩负面信息,用一种坦诚务实负责的态度面对社会大众,这是一个值得肯定的做法,避免谣言遮盖事实,有利社会安定。
硝酸盐是不能替代食用盐的,今天的惨剧就是教训,一定要告诉家人。
亚硝酸盐类食物中毒又称肠原性青紫病、紫绀症、乌嘴病。
亚硝酸盐中毒是指由于食用硝酸盐或亚硝酸盐含量较高的腌制肉制品、泡菜及变质的蔬菜可引起中毒,
亚硝酸盐或者误将工业用亚硝酸钠作为食盐食用而引起,也可见于饮用含有硝酸盐或亚硝酸盐苦井水、蒸锅水后,亚硝酸盐能使血液中正常携氧的低铁血红蛋白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因而失去携氧能力而引起组织缺氧。亚硝酸盐是剧毒物质,成人摄入0.2一0.5克即可引起中毒,3克即可致死。亚硝酸盐同时还是一种致癌物质,据研究,食道癌与患者摄入的亚硝酸盐量呈正相关性,亚硝酸盐的致癌机理是:在胃酸等环境下亚硝酸盐与食物中的仲胺、叔胺和酰胺等反应生成强致癌物N一亚硝胺。亚硝胺还能够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对胎儿有致畸作用。
6个月以内的婴儿对亚硝酸盐特别敏感,临床上患“高铁血红蛋白症”的婴儿即是食用亚硝酸盐或硝酸盐浓度高的食品引起的,症状为缺氧,出现紫绀,甚至死亡,因此欧盟规定亚硝酸盐严禁用于婴儿食品。亚硝酸盐中毒发病急速,一般潜伏期1一3小时,中毒的主要特点是由于组织缺氧引起的紫绀现象,如口唇、舌尖、指尖青紫,重者眼结膜、面部及全身皮肤青紫。头晕、头疼、乏力、心跳加速嗜睡或烦躁、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严重者昏迷、惊厥、大小便失禁,可因呼吸衰竭而死亡 。 本帖最后由 杨柳岸 于 2015-1-17 17:48 编辑
关于亚硝酸钠的小常识一、什么是亚硝酸钠亚硝酸钠:是一种无色或浅黄色的晶体,有咸味,外观类似于食盐,亚硝酸钠的毒性很强,误食0.3 g~0.5 g,就会中毒,10分钟后就会出现明显的中毒症状,如呕吐、腹痛、紫绀、呼吸困难等。甚至抽搐、昏迷,严重时还会危及生命。 二、亚硝酸钠的用途是食品添加剂的一种,具有增色、抑菌、防腐作用,多用于熟肉食品的发色添加剂。广泛用于熟肉类、灌肠类和罐头等动物性食品。鉴于亚硝酸钠对肉类腌制具有多种有益的功能,现在世界各国仍允许用它来腌制肉类,但用量严加限制。另外亚硝酸钠在人体内也会生成致癌物质.新淹制的泡菜中也含有亚硝酸钠,所以泡菜最好在淹制后的15天以后食用,当中的亚硝酸盐含量会逐渐降低。三、亚硝酸钠的危害 亚硝酸钠有毒,过量食入的毒副作用是麻痹血管运动中枢、呼吸中枢及周围血管,形成高铁血红蛋白。急性中毒表现为全身无力、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腹泻、胸部紧迫感以及呼吸困难;检查见皮肤粘膜明显紫绀。严重者血压下降,昏迷、死亡。 提示:亚硝酸钠一般是食品加工企业使用,严格控制使用量,广大市民切勿滥用,避免发生中毒。
蕲春县跟太湖县接壤,紧邻乡镇老百姓物流互通,希望蕲春县政府查清亚硝酸盐的来源,谨防流入我县,让悲剧不再重演。 这类知识知道的人还真不多,普及的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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