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帖子楼主为城管(执法局)点赞,无异议。但我还是想唱点反调。今天的''拆违''是大势所趋,各单位都要包几户,何况城管执法局是负有日常管理的直接部门,换句话说,你拿工资就是干这个的!平时不作为,坐在办公室里享清闲,几多乱搭乱建你不管理,零细吃瓦砾子,一堆拉青砖,自已拉屎自己吃,活该!
试问,如果日常规范管理,会有今天劳民伤财的''拆违''吗?谁之过? thr 发表于 2015-1-11 15:22
本人不太喜欢说话,看到这个帖子,正好那天我也在现场看热闹,从某种角度讲又是见证人,也鉴于楼上先生的观 ...
那样的老师应该叫他回家,卖红。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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