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天再借五百年 发表于 2014-11-15 12:32

寺前个别领导已让寺前百姓失望!

◆小鱼儿◆ 发表于 2014-11-15 14:46

黑道不可怕,因为黑道属于寄生虫性质的,必须依附于红道。
没有红道的保护伞,哪来的黑道!

向天再借五百年 发表于 2014-11-15 19:38

寺前镇的问题相当严重!不仅仅是几个贪腐村官的问题!

月明星稀 发表于 2014-11-15 19:54

寺前政府的事,也应该引起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不能让他们继续闹下去,该平息了。

淡看红尘 发表于 2014-11-15 20:25

无畏123 发表于 2014-11-15 07:22
安心过日子吧!别折腾了,折腾来两败俱伤,搞到别人有什么好处。




就此放手,给别人安静的家,也给自己一个心安理得

太湖县老百姓 发表于 2014-11-15 22:47

事前镇 真热闹。

tjm 发表于 2014-11-16 07:44

寺前镇,事全镇。

柳下惠 发表于 2014-11-17 13:22

         有知情人在太湖论坛透露,刘某与洪某同属一村,并且算得近邻,还有可能是老亲,至于这次撕破脸皮大干一场的原因和目的真是不甚明了。刘某所检举洪某三项事件件是真,寺前街无人不知,洪某开鸡店也不是三两月之久,而是多年。其鸡店曾招了一小妹竟然把寺前镇老党委书记拉入芙蓉帐,自始书记仕途不振。洪某个人道德败坏是路人皆知,其开理发店时竟让学徒妹(未成年)暗结珠胎,家庭一度濒于分道扬镳。刘某其实也没有好德性,在农村人嘴里就叫无皮无毛,也是丧尽天良之徒,他姐夫叶某楼是寺前一带有名的泼皮,刘某早年就跟叶某学得真传,招摇撞骗,无事生非,曾经有冒充韦县长的“辉煌”经历。所以说,这一对恶人互殴,两败俱伤,是善良人最希望的结果!

十月阳春 发表于 2014-11-17 15:45

打架的,看热闹的,寺前河好不热闹!如果朴老有知,是不愿回家的。

人比黄瓜瘦 发表于 2014-11-17 17:50

寺前,有点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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