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湖人 发表于 2014-10-27 21:13

局外人觉得是好事,毕竟朱总为我们做了好事。实际上只要不收取4倍以上的利息,还是可以的。当然了要把那些已经吸入的高利贷吐出来,还要追责,整治我县的金融环境。

沙丁鱼 发表于 2014-10-27 21:27

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放心,他们有的是本事,不用操心

黑色的孤独 发表于 2014-10-27 21:38

不登记会怎么样?
银行的贷款合同就失效了?公司法人的借条也作废了?
有不有懂法有人,给大家讲讲。

大山人家 发表于 2014-10-28 08:56

利息只有一分才是合理!!四倍利息,那只是法律的灰色地带!高利贷,高回报也就有高风险,既然出了意外,能拿到本就算不错了

平头百姓啊 发表于 2014-10-28 21:48

就看结果吧!

我的发言我负责 发表于 2014-10-28 21:52

是啊 柳下惠 俺顶你

蓝的海 发表于 2014-10-28 22:04

都是贪念惹的祸

当当 发表于 2014-10-29 10:03

太湖人民的钱哪里气了,政府高官的口袋里。:lol

怀旧之声音 发表于 2014-10-29 10:26

如果有官员放高利贷,那就是真正的财产来源不明。

恋上朱的猪 发表于 2014-10-29 15:48

搞艺术的朱总当时就警告了他们,他们不听,呵呵
(多少钱)给我(都只要)一天,还你(可要等)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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