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 发表于 2014-3-1 21:39

宏宇房产公司要不得

我是太湖新城站东小区的住户,我们物业费第一次就交了两年的,交给了太湖县宏宇房产开发公司,但我们的小区卫生他们一次都没有打扫过,现在全县都在搞文明县城建设,宏宇这么做太不像话,我建议相关主管部门管一管,同时告诫市民们,不要买宏宇公司开发的房子,物业一点都跟不上,没法和其他公司比。

小小鱼 发表于 2014-3-1 23:24

帮喊一声!

春天里 发表于 2014-3-2 13:40

一个企业不为客户着想,他的路也走不了多远的,太湖的物业就是跟不上,真希望这个问题能有所改变,你那是房地产公司还没确定物业公司吧,不然不会连最基本的卫生问题都解决不了,那别的事就更不用提了,你们可以拒绝缴这个费用,直到把问题解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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