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人在省城 发表于 2013-9-21 20:42

此人我听说过,也见过,很久前就是一小混混。哎,这西河村也真是的,怎么能违背太湖的潜规则呢,太湖的大小工程应该给痞混做的!

人比黄瓜瘦 发表于 2013-9-21 20:43

对邪恶的迁就是对正义的践踏!

青松 发表于 2013-9-21 21:13

又是寺前?寺前好事还真不少,专门养地痞,镇里怕是又不敢出面吧?

温馨草 发表于 2013-9-22 12:27

今天开工没有啊--------

枫红松翠 发表于 2013-9-23 14:10

此帖有失真实,实事并非如此。其因有一:首先此工程并非村民自建,而是梅家学假借自建谋取利益才真。其因二:此工程合同镇村两级原本是发包给叶李炉的,而梅家学私下请西河村主任吃饭酒后骗签。其因三:西河村因村村通工程欠叶李炉二百多万元工程款,按合同己过期四五年了,一直不付,而叶李炉贷款利息每年高达十几万元。叶李炉并非阻挠施工,而是因与村经济纠纷而做出的无奈之举。

美达摄影 发表于 2013-9-23 16:20

叶李炉并非阻挠施工,而是因与村经济纠纷而做出的无奈之举。

有纠纷可以上法院起诉,为何要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呢!!

你的女人 发表于 2013-9-23 17:17

期待结果。。。。。。。。。。

江南风 发表于 2013-9-23 18:22

不相信政府又能相信谁呢?

丘比特@神 发表于 2013-9-24 08:08

太湖的大小工程应该给痞混做的!这是真理,讲得好

九十九度的热情 发表于 2013-9-24 09:37

强烈谴责25楼,理由牵强,
页: 1 2 [3] 4 5 6 7 8
查看完整版本: 致太湖县政府领导的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