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无聊 发表于 2013-6-26 08:48


如果属实,真的不像话。

涓涓细流 发表于 2013-6-26 08:49

哇,那个校长还不错也,只是偷成年人。现在校长不是强奸幼女的代名词吗。太湖又不是没猥亵幼女的校长。都是些什么玩意。败类

我是上善若水 发表于 2013-6-26 09:08

如果是真实情况,可向纪检委实名举报

梦里花开 发表于 2013-6-26 09:10

本帖最后由 梦里花开 于 2013-6-26 09:15 编辑

如果真的有这种事,想必也不是一个小小乡教委领导能"解决"得了和"包庇"得了的事!建议楼主实名向县教育局和纪检部门举报。从发帖语气看,楼主并非当事人,没确凿证据就贸然发帖似有不妥,毕竟涉及个人隐私。我乃局外人,纯属看帖后就事论事,请勿拍砖。

甘心情愿 发表于 2013-6-26 09:52

理解、推销奶粉接触的不是大姑娘就是小媳妇。常在房边走、哪有不上床!

涓涓细流 发表于 2013-6-26 10:18

涓涓细流 发表于 2013-6-26 08: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哇,那个校长还不错也,只是偷成年人。现在校长不是强奸幼女的代名词吗。太湖又不是没猥亵幼女的校长。都是 ...

嘿嘿。可不是,问问教育局,哪个贪官没有情妇?道德问题。只是弄不懂为什么现在网络曝光艳照是一曝一个准

龙山剑客 发表于 2013-6-26 10:20

如果所言是实,可以带着相关证据向上级教委和纪检部门举报!这样的老师,名符其实的臭老九,斩立决方大快人心!

百里中心学校 发表于 2013-6-26 10:51

   “主力线”网友,你发的帖子有很多地方不符合事实。大家说话一定要有根据,不要凭空扼造,要实事求是,合理合法。当然你所说的某老师与王姓家长通电话、王姓家长到学校与该老师发生冲突、王姓家长向我中心校反映问题等情况的确属实。我们并不是不闻不问,而是在前期和现在都很认真、客观和慎重地对待这个问题,并没有所谓“包庇”之意,对相关老师的不妥做法予以严肃批评和教育,责令其妥善处理好问题,消除在社会上的不良影响,以正师风、校风。百里中心校将在近期内继续关注此事,并责令当事人尽快解决问题。同时要求各校认真抓好学期结束工作,落实好校园安全责任,防止意外安全事故发生。




                                                      百里镇中心学校
                                                      2013年6月26日

益口润口 发表于 2013-6-26 11:18

百里中心学校 发表于 2013-6-26 10: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主力线”网友,你发的帖子有很多地方不符合事实。大家说话一定要有根据,不要凭空扼造,要实事求是,合 ...

学校要做好偷情防范工作哇!

太湖家园管理 发表于 2013-6-26 12:48

已回复,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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