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花季少年的逝去令人痛心,这个家庭的灾难令人扼腕,但我们应从多方面去反思,不应放大个案去抨击我们的社会体制,也不应一味指责学校。任何国家、任何时代都会有看似不该发生的悲剧,过去有,现在有,将来还会有,中国有,外国更有。所谓存在即合理。试想,那些个高干,哪一个不了解法纪,但为什么偏偏有人罔置法纪于不顾,一旦他们被查处,难道非要说是国家、政府或是上级没有尽到教育、管理之责吗?从考试制度而言,有谁能说出有比考试更为公平的竞争方式吗? 不能认为提前交卷就是学校管理混乱,历来考场纪律只规定不得提前30分钟交卷。通常提前交卷的是两类,一类是成绩好,做题得心应手,很快完成考卷;一类是成绩差,对试卷如见天书,在考场如坐针毡。我们做学生的时代都允许提前交卷,倒是现在的老师迫于安全压力,通常硬性规定,不得提前交卷。
中小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封闭管理是防范安全事故的一种措施,但对学生没有强制性,学生偷偷溜出,是很难杜绝的。该生没有请假,自行外出,应自己承担所造成的后果。
学校有什么错?哪一位班主任不说不要提前交卷?哪一位班主任不会说不要下河游泳?又有哪一位班主任不会说不要私自离校?我也是学生,我们自己要一意孤行的时候谁都管不了,谁也无法管。至于怎么出了校门,这个问题我不做解释,哪所学校都有可以出校门的方法。 溺水而亡,责任在己,学校无奈,社会痛心,生者节哀,生者鉴之!
我们都相信学校对不能下河游泳教育了。不仅学校教育了,家长也教育了。就连安徽电视台都经常讲这些案例。你还要下河这怪谁呢?何尝还是下水库?
小时候上学时我的志向是“不当老师,其他都行”。那时我自己也爱与老师对着干,被罚过,也被揍过(现在肯定不会挨揍),但我记得那时候却乐此不疲,现在知道那叫叛逆期。的确如上述“我们自己要一意孤行的时候谁“
我是农村一个平凡的小心老师。为了不让学生出安全事故,老师们对学生是天天讲,刻刻担心。上级抓学生安全的文件一个接一个,各级的都有,有时一个星期五六个。老师们谁敢不重视!“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等往老师身上压,谁敢不小心?安全工作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但是在任何工作与生活中,安全事故发生率只能是说想办法降低,不能达到彻底消除,这也应该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定律。老师们就怕学生不小心了,调皮了,摔着了,出事了。怕学生走路快了摔了,怕学生睡觉翻下床了。。。。。。现在好像是只要是在校时间或在校园内出了事学校都有责任!这也让我想到了交通安全,无论怎么管,不出交通事故是假的,出了事,也没有去一一追究交通部门没有管好的责任啊?老师们无论怎么抓安全,心里总是恐慌着:谁也不敢保证自己的学校不出事,不会与自己有关!纠结。。。。教育是崇高的。。。。。。
尽管应该敬畏生命,应该同情和安抚逝者家属。
但设想一下,如果这名同学生还,学校要不要对他给予纪律处分(虽然现在的校纪对很多学生的约束是多么苍白无力)提前交卷肯定有违学校和老师平时的一贯要求,未经批准私自离校(至于怎样出了校门并不重要)是严重违反校纪(毕竟目前学校不是一对一教学),离校后又私自到离家和学校都较远的花亭湖下水游泳(不知17岁年龄能否判断自己是否会水,是否理解水火无情)。
出于人道主义和师生情分学校和老师应到死者家里安抚,学校也应以此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朴初中学不应也不必顾忌和隐瞒事实真相。有关单位确实该早点做一个结论,既要弘扬正气,也要正清视听。
补充一点,我只是客观论事,不要对我拍砖。
学生出事是人都会痛心。但我们也不能将责任全推给学校。我就住在太师周边,几乎每天都有学生翻墙出来,保安看见后追回去的,现在的小孩太不像话了。总不能一个老师看一个学生吧!
本帖最后由 一好好先生 于 2013-6-8 18:24 编辑
无奈呀!老师就像保姆!这么大孩子还放不掉手。??学校和家庭都要150%的负责呀!!
本帖最后由 一好好先生 于 2013-6-8 18:22 编辑
不会游泳还往水里去??死者安息,生者警惕!!
郁金香飘 发表于 2013-5-31 15: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孩子从学校出去了和下河去游泳恐怕也没有必然的联系。不能把责任推到学校。
赞这位老兄的冷血和逻辑!可悲!
:sleepy: 不管怎么说 都算他该死都多大孩子了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他跑去游泳完全是他自己决定了 又没有人强拉他去 我觉得这怪不了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