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飞宇 发表于 2013-6-5 01:46

洪泽湖 发表于 2013-6-4 21:07 城西乡政府怎么就可以占那么多土地,而且都是良田,这是一个人民政府所为吗?

同是城西人,为城西感到莫大的悲哀…为城西大型“行政中心”大楼群建设项目完成感到无比的“自豪”!

太湖草夫 发表于 2013-6-7 10:17

本帖最后由 太湖草夫 于 2013-6-7 10:23 编辑

一正三邪 发表于 2013-6-1 09: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是常常舔你老母的菊啊,垃圾
是哪个被阉割了的猪在这里哼,是不是欠揍,欠揍就找我单挑,资料上有地址。你***,“香茗散人”和你无冤无仇,为何骂他家人,你这猪娘养的,这是家园网,老子我都没那么粗鲁。

郭飞宇 发表于 2013-6-7 11:04

RE: 新仓镇要求农民建房要办房产证,并要交罚款是何道理?

一正三邪 发表于 2013-6-1 09: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是常常舔你老母的菊啊,垃圾

这种jb人,讲话怎么那么欠揍呢!!!开始还大呼感恩政府,后来什么恶心下流不伦不类的话都说的出来…丑陋的心里…披着羊皮的狗…

郭飞宇 发表于 2013-6-7 11:06

RE: 新仓镇要求农民建房要办房产证,并要交罚款是何道理?

一正三邪 发表于 2013-6-1 09: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是常常舔你老母的菊啊,垃圾

这种jb人,讲话怎么那么欠揍呢!!!开始还大呼感恩政府,后来什么恶心下流不伦不类的话都说的出来…丑陋的心里…披着羊皮的狗…

郭飞宇 发表于 2013-6-7 11:07

RE: 新仓镇要求农民建房要办房产证,并要交罚款是何道理?

太湖草夫 发表于 2013-6-7 10: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哪个被阉割了的猪在这里哼,是不是欠揍,欠揍就找我单挑,资料上有地址。你***,“香茗散人”和你无冤无 ...

不要侮辱了猪,猪比它可爱多了

杨柳岸晓风残月 发表于 2013-6-7 11:36

办个房产证肯定是有好处的,至于罚款嘛肯定有猫腻。农村人嘛,大部分不懂法律,好糊,糊了你你还不知道怎么办。

健康快乐 发表于 2013-6-7 13:42

我也顶一个

柳下惠 发表于 2013-6-7 14:26

安徽出台农民住宅建设分类规划



  省建设厅、国土厅等十部门日前联合发文,为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我省将有望建设一批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环境良好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以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民集中居住区购买宅基地和农民住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中居住区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

  农民集中居住区将分三类建设


  根据新规定,农民集中居住区将分三类:一类集居区,位于城郊、城乡接合部地区,应结合城镇化发展、工业园区或重点项目建设,依托现有的基础设施进行布局;二类集居区,位于镇周边、镇企业集中区域或人口集中的平原地区,具备一定的基础设施条件,可集中到小城镇集聚建设;三类集居区,人均土地资源少及丘陵、山区等地区,可依托多个村组集聚的中心村、小集镇和规模较大的村庄建设,主要解决群众居住分散问题。

  一二类集居区鼓励建多层公寓

  按照规定,一二类集居区鼓励建多层公寓,促进土地的集约利用。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用地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避让基本农田。要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标准,3人(及以下)户,户均住宅占地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50平方米;4人以上户住宅占地面积不超过160平方米。公寓式住房建设按照农民的实际需要和规划的相关标准执行。

  农民集中居住区房屋建设主要采取自建、统建两种方式。两种建房方式由农民自主决定,无论何种建房方式,都必须严格执行规划,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或个体建筑工匠严格按图施工。对农民自建两层(含两层)以下的住宅,建设主管部门应提供定点放线等技术服务;建房投入额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农民自建房,需办理施工许可、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手续。

柳下惠 发表于 2013-6-7 14:28

应该是占地面积,不应该是所有楼层面积相加。

家具人 发表于 2013-6-7 17:26

顶一个!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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