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若萦回 发表于 2013-4-19 23:45

请问,寺前,你们是准备强拆吗?

在佛图村这个穷山沟里搞旅游,搞规划,这都是好事。可是这是你们工作方式粗暴的理由吗?房主不同意拆迁,你们就断水电!你们就挖到墙根!如果不是有人站在你们的挖掘机前以生命拦阻,你们是不是连房子一起挖了?你们这是要闹哪般?宪法都规定了公民财产权受保护,是你们不知道还是我无知?我们是阶级敌人吗?我们是专政对象吗?我们不是共和国的公民吗?这还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吗?你们施舍的补偿款租房都租不了五年!我们的日子怎么过?至少拆了我们现有住房要让我们能重新有个住所,有个家吧!现在计划生育是国策!我没办法生那么多喜儿卖的……

日月联辉 发表于 2013-4-20 08:24

宪法是保护统治阶级的。

龙山剑客 发表于 2013-4-20 09:20

物权法规定:公民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不管是规划,还是改造之类,执行者必须与产权所有者公平协商和沟通,一切的强权和野蛮行径都是非法的和无效的!相信法律,相信公平正义!其实有时候是我们太软弱,要敢于使用自己所拥有的权利,争取自己的利益!社会的进步,从消灭强权开始!

胖胖龙 发表于 2013-4-20 09:30

认命吧~让流氓相中了就只能算自己倒霉,这是个权大于法的时代!

夏天的风 发表于 2013-4-20 09:32

旅游业要是真的发展起来了,估计那点什么补偿你也就不放在眼里了……

家具人 发表于 2013-4-20 09:38

什么狗屁政府!拍好视频发到人民网!看我们的总理能看见不!下面的官员是利益关系!

蓝莲花 发表于 2013-4-20 10:22

夏天的风 发表于 2013-4-20 09: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旅游业要是真的发展起来了,估计那点什么补偿你也就不放在眼里了……

“估计那点什么补偿你也就不放在眼里了”,这句话不知版主同志怎么说的,把一个人的家拆了,总要还一个家给人家才行吧。再说旅游业是否发展得起来也是个问号,但前题是不能损害老百姓当前的利益,让老百姓付出代价。

甘心情愿 发表于 2013-4-20 12:04

拆迁是每个地方想发展的前提、而拆迁工程是否顺利就要做好细腻反复的宣传工作。

雪若萦回 发表于 2013-4-20 14:29

夏天的风 发表于 2013-4-20 09: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旅游业要是真的发展起来了,估计那点什么补偿你也就不放在眼里了……

这话说的,没有一点常识!
且不管以后能不能发展起来,现在一家人住哪?
就算旅游业马上就能发展好,我拿什么资本去受益,一个破碗一根棍子一首莲花落么?

本尘大师 发表于 2013-4-20 21:30

已经开始强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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