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 发表于 2013-3-18 21:20

史上最严禁补令

据了解,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决定将2013年定为“规范办学行为年”。首先要规范在职教师的职业行为: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任何名目(包括家长委员会)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禁中小学为社会各类补习班、培训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地;严禁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班和补习班;严禁教师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暗示、动员、介绍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禁止中小学教师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推荐本班学生或相互推荐学生补课,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于违规的教师,将解除教师聘任合同,依法撤销教师资格。

有话就讲 发表于 2013-3-18 21:44

希望太湖也要像呼市一样一禁到底。

一剪梅 发表于 2013-3-18 21:54

没有做不好的,只有不想做的。任何事情都一样。

飞龙在天 发表于 2013-3-18 22:01

禁的好      

夏天的风 发表于 2013-3-19 04:45

有话就讲 发表于 2013-3-18 21: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希望太湖也要像呼市一样一禁到底。

要是你有小孩在读书,可能你的想法就不一样了!我个人觉得什么都应该有个度,一味的禁也不好,哪门课跛腿了就需要补习,也没要什么都去补……

期卫东 发表于 2013-3-19 07:37

夏天的风 发表于 2013-03-19 04:45: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话就讲 发表于 2013-3-18 21:44
你想错了,老师补课就是为钱,都补,上课就不认真教,我孩子就是补课过来的,没效

春色满园 发表于 2013-3-19 09:21

“解除教师聘任合同,依法撤销教师资格”

青松 发表于 2013-3-19 20:18

没有禁止学生补课,是禁止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补课不一定非要到中小学教师那里补,社会上还是有许多不是在编教师但是很教学能力的老师!

望洋欣叹 发表于 2013-3-23 13:02

飞龙在天 发表于 2013-3-18 22: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禁的好

没有做不好的,只有不想做的。任何事情都一样。

静观 发表于 2013-7-4 11:05

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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