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车的骆驼 发表于 2013-3-17 20:51

太湖住房公积金担保怪现状

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担保公司接,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下来后,不是发放到本人账户,是发放到与担保公司关系亲密的某某房产中介,你不找担保公司,钱就给中介周转用于房产相关交易。中介用别人的钱理所当然,不用给利息,扯淡的怪现状,太湖特色!

江南风 发表于 2013-3-17 21:53

有这么回事吗?

等待一鸣惊人 发表于 2013-3-18 14:39

??????????

求知 发表于 2013-3-18 14:40

地方特色,见怪不怪了。

兴尽悲来 发表于 2013-3-18 22:02

有这样的怪事吗??

李火火 发表于 2013-3-19 09:10

奈何 发表于 2013-3-28 22:45

我勒个去……

花亭无雨 发表于 2013-3-29 15:00

这事听说了,想要用住房公积金,只能打给房产商

不容易 发表于 2013-3-29 16:34

潜规则!!!!!

红盾卫士 发表于 2013-3-29 16:43

本帖最后由 红盾卫士 于 2013-3-29 16:48 编辑

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规有规定
第九条 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在借款申请批准后,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由贷款人以转帐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太湖住房公积金担保怪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