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雨伞 发表于 2013-1-28 15:43


我觉得要从事实出发。

虚构事实,获得赔偿款,你就用的那么心安理得?

方程式 发表于 2013-1-28 15:45

   仅仅是一面之词而已!楼主反映的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好象按平时的工作表现应该不是那样动粗的人!

天下 发表于 2013-1-28 16:03

方程式 发表于 2013-1-28 15: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仅仅是一面之词而已!楼主反映的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好象按平时的工作表现应该不是那样动粗的人!

一面之词本就不可信,何况是自己酒驾都不承认,不追究,反而去说局长打女人,怎么可能呢

一方 发表于 2013-1-28 16:25

本帖最后由 一方 于 2013-1-28 16:28 编辑

教育局王局长,我多少有些接触和了解,他在太湖,也算是老中层干部了,而且,书生文化气息也比较浓,
正如章顺国在政府网回这个帖时说的一句话,说王局怎样的,我是不相信,退一万万步讲,就是有那么肢体冲突,也决不会应是楼主描述的那样

闯荡江湖之 发表于 2013-1-28 16:30

   政府去年给了七万补尝款,为什么有人说是十万,还有三万跑哪去了。当时我爸出事我不在现场,教育部门都说我爸是在学校上楼梯时摔伤的。

一方 发表于 2013-1-28 16:31

本帖最后由 一方 于 2013-1-28 16:34 编辑

另外,我一直在想这样的事,比如楼主的帖名,在公开媒体对一件事这样的肯定的攻击性负面描述,而且对号入座到人是否妥当,而相关公众媒体,是否也应适当对此采取些限制措施呢,
如果这样可以的话,那这网站就比八卦还八卦,成了什么样的呢,

闯荡江湖之 发表于 2013-1-28 16:38

小雨伞 发表于 2013-1-28 15: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要从事实出发。

虚构事实,获得赔偿款,你就用的那么心安理得?

   中国的百姓是最老实也是最听话的,如果真到了非得暴力跟官方对抗的时候,可能里面实在隐藏着一些官方不作为的隐情。自古“民不跟官斗”,这个道理就是土匪、流氓、文盲都懂,真正要斗的时候可能实在藏着一些“冤情”。

闯荡江湖之 发表于 2013-1-28 16:45

      2011年12月30日,太湖县牛镇镇金钟村何冲小学教师袁传民参加该村大明小学何姓退休教师的家宴,袁某午餐饮酒后骑摩托车摔伤,送至县医院救治,于次日在县医院因肺栓塞治疗无效死亡。袁某死亡后,死者亲属采取打横幅、上街游行、网上发帖、纠闹医院等方式,索取赔偿。县有关部门全力安抚死者家属,除按有关规定及时兑现了袁的丧葬费、抚恤费和遗属补助费用外,县医院、牛镇镇政府还解决了其十万元的救助资金。

   政府去年给了七万补尝款,为什么有人说是十万,还有三万跑哪去了。当时我爸出事我不在现场,教育部门都说我爸是在学校上楼梯时摔伤的。

木易淡然 发表于 2013-1-28 17:13

既然司法部门介入调查了,一定会还原事实的真相。歪曲事实的当事人应该为自己的言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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