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鱼 发表于 2012-12-19 18:02

实在不应该。

余心乐 发表于 2012-12-19 18:59

实在不应该。

雪中飞舞 发表于 2012-12-19 19:08

应该可能不是故意的吧!

人生不能无梦 发表于 2012-12-19 21:30

车主若有意的就不应该了,将心比心。

旭旺生态 发表于 2012-12-20 09:43

车主若有意的就不应该了,将心比心!但这积水市政管理也得处理下,学校门口那么多学生!

错乱的爱 发表于 2012-12-20 14:12

这就是太湖人《个别》的素质问题

刘素君 发表于 2012-12-20 14:37

提倡文明驾驶,晚间行车该变光时要变光

太湖龙山 发表于 2012-12-20 17:11

我认为在这件事上不应该有“有意”或“无意”之分,只要是具备“人”的基本素质和功能(何况还是能够开车的“人”),在经过积水路段时都应该“有意”地放慢车速,主动避让行人。这样才无愧于一个“人”字。

说事拉理 发表于 2012-12-20 18:08

我们不能用武力去仗义缺乏德行者,我们只能文明地鄙视和对道德缺失者的不屑与鄙视,当每个人都具备基本的素养和道德的时候,我们才有希望看到一个和谐的社会!

方芳 发表于 2012-12-20 18:46

如果是故意的话 太没道德了 不是故意也是故意,因为完全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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