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田无稅 发表于 2012-10-14 13:23

帽子压死人

本帖最后由 砚田无稅 于 2012-10-15 10:20 编辑

       本人酒后冒失,转了几个帖子和图片,其用心有感于身边所见所闻,祈求祖国强大,社会和谐,人民幸福而己,可被人扣以造谣份子、挑官民仇恨、有组织人员等大帽子,不堪重负,甚觉可悲,本人一介平民,政治玩不起,从即日起高唱:今天是个好日子,发帖也只发发猫呀狗呀的,或者尽可能少上家园网,看看云卷云舒倒还心宽。。。。。。

曾玩泥巴 发表于 2012-10-14 14:26

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

柳下惠 发表于 2012-10-14 15:14

哈哈,你那帖子我看了,觉得没什么呀。一个帖子发出去有争议是好事,发帖的目的本身就是要引起别人关注,即使别人的观点不一样,街谈巷议本身就是各抒己见嘛,如果大家的观点相同,那这个帖子还有啥意思?文学作品还讲究百家争鸣呢。
我觉得楼主没必要放弃自己一贯的发帖风格,继续发一些能产生争议的帖子。跟帖者对发帖人来说,本身就是一种礼节。楼主换若一种思维,或许会感谢那些观点不一样的跟帖者的。

红盾卫士 发表于 2012-10-14 15:34

现在 帽子是压不死人的    另外 不转非法的帖子 或者转帖标注一下是转的帖子有什么问题?

秋天的飞信 发表于 2012-10-14 15:45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这就是自己的风格啊。嘿嘿

你的女人 发表于 2012-10-14 16:45

一扫光 发表于 2012-10-14 17:52

网络是百姓的舞台,我们要多写写身边的所见所闻的真实故事,发扬社会的真善美,揭露生活的丑恶霸!我们生在太湖,应多多为太湖弱势群体说话,才能引起大家的共鸣!

小丑鱼 发表于 2012-10-14 20:36

你不来,家园就少了一个家人了,好像也没人说你什么啊,不要太在意。说我的比说你严重多了,你不在乎的人,不要去在意他的看法。希望还能看到你

来自: 太湖县家园网 iPhone客户端

修身齐家 发表于 2012-10-14 20:55

人民网,绝对是官方的。在那里,各种观点剧烈地交锋。请楼主固执地相信:只许一家之言的时代早已不再了。

春去春又来 发表于 2012-10-14 22:56

本帖最后由 春去春又来 于 2012-10-14 22:58 编辑

呵呵,酒后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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