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第一孬 发表于 2012-9-15 11:27

小丑鱼 发表于 2012-9-15 10: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你在安沪也成名人了。
你回的一句:胡XX本性不坏~~~~~~~~~~已被截图贴至胡某人的贴中,宣传他的善良 ...

什么截图,能发给我看看吗

户外远动 发表于 2012-9-15 12:09

说的有道理。

我为你而上网 发表于 2012-9-15 12:18

楼主的话我就不爱听了   我希望你不要拿我跟他比较    跟他比较有辱我你又不知道安沪网到底发生了什么,你没有资格在这里说我

我为你而上网 发表于 2012-9-15 12:20

江北第一孬 发表于 2012-9-15 11: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什么截图,能发给我看看吗

对哦 在安沪你也成名了 还在这里说我   你觉得有意思吗

方芳 发表于 2012-9-15 12:33

云里雾里。

红盾卫士 发表于 2012-9-15 12:57

呵呵骂死人会偿命 是有法律依据       “花要半开,酒要半醉。”这句话好

鑫日 发表于 2012-9-15 13:04

花要半开,酒要半醉,孬人不孬……

木易淡然 发表于 2012-9-15 13:10

很中性的评论!赞!

执笔画爱 发表于 2012-9-15 13:10

支持楼主的讲解,太湖儿女永远一家亲

思想另类 发表于 2012-9-15 13:12

我也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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